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说到医疗事故赔偿明细问题,其实也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标准。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讲,此时的赔偿只能够暂时的抚慰一下心灵的创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了三种,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不同的损害结果下,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赔偿项目、标准是不同的,当然这也与患者的所在地有关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美容责任事故鉴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美容责任事故鉴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医疗整形美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甚至尝试。但是,整形美容毕竟是外科手术,无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发生整形美容医疗事故,受害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会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医疗美容责任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一、医疗美容责任事......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一、什么叫医疗事故责任程度“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医院入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第二条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佰万元整......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在哪里?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在哪里一、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等。现行有效的医......


·异地医保转移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异地医保转移的程序是什么样的1、转入(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①携带资料: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②办理流程: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b.各经办机......


·财产保全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打官司的时候,有的律师就会问自己的当事人需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很多人对财产保全这个概念并不熟悉,甚至不知道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下文。一、财产保全是什......


·国庆节是几月几日 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国庆节是什么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又称十一、国庆节、国庆日、中国国庆节、国庆黄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国庆日。二、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


·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
      不管是在买房的时候,还是日后交房,这些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要是粗心大意的话,则就容易让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同时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现实中,该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离婚继承律师: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怎么办
      女方怀孕期对一个家庭而言是一个考验,有些丈夫因为妻子怀孕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就会在身体上选择出轨,从而导致家庭危机。若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了,怀孕女方该怎么办呢?若想离婚该怎么做?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


·抢夺罪辩护词(究竟是抢劫还是抢夺)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张某一审的辩护人,在庭前我阅读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且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一、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一、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1、驰名......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村干部脱贫攻坚路上摔倒算不算工伤
·两老人(分别66岁、70岁)被人从家里拿斧头砍伤轻伤二级,具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感情不和,男方不同意
·公司制度颁布是否可往前追溯?
·我俩同时诉讼一个案号,同时查封资产,资产不能我俩债务,怎样分配呢?
·和朋友一起打牌三次。都是口报没有玩现金。打了四张借条都签名和按压了。金额加一起有
·请问我的女儿在去年的腊月二t一准备回家,在过安检的位置拘留了
·交通死亡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现在对方要人道主义赔偿,我方可以拒绝吗?如给人道主义多少合我也没钱
·委托代征单位未代征税收,逾期申报纳税人是否加收滞纳金
·债权债务和担保合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