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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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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一两个辩护人的,这肯定不会是司法机关主动为他们聘请的,而是由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家属进行委托的,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究竟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1、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另外,下列人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的代理人

1、被害人本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的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什么时间可以委托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嫌疑人有权委托。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1.公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开始充分行使。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分工,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从这时起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受到辩护的权利,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晓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立即委托辩护人权利,而且有由人民检察院及时告知自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2.自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即为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类案件从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就直接进入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即需为出庭受审作好准备,因此,法律规定自诉人一经起诉,被告人就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同样,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关于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需要注意,不是人人都可以为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个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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