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小偷翻围栏被勾该怎样判刑?

首页>>法律知识

    小偷很多人都遇到过,而盗窃罪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罪名,关于盗窃的问题不管是在认定还是在处罚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很多人会问对于小偷的处罚问题,在我国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小偷翻围栏被勾该怎样判刑?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便是小偷翻围栏被勾该怎样判刑的主要内容,虽然小偷让人讨厌,但是对于他的处罚问题还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而不能带有任何的个人情感。一般来说小偷的刑罚分三个层次,只有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公务人员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我国刑法中对此有具体的规定。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受贿罪处罚的相关内容: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


·最新徐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干涉他人婚姻、勒索财物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有可能从非法拘禁犯罪转化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绑架罪。而单独就非法拘禁罪而言,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徐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吧。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


·山东溜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审判依据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我们的刑法中是有明确的认定的标准的,而且对于最近的山东溜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我们在审判的过程中主要也是依据最新的刑法中的规定来进行审批的。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都是有哪些呢?一、山东溜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判的法律依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内容是什么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内容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十七、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军人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未成年的抚养权做出约定的,否则的话就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军人离婚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与在一般离婚案......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包括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需遵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怎么写?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怎么写?我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办事,注册资本减少事宜一旦办理完毕,该公司就要对外发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那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应该怎么写呢?其相关的原因和要求是什么呢?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


·如何理解抵押瑕疵担保责任?
      如何理解抵押瑕疵担保责任?一、如何理解抵押瑕疵担保责任?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一般为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如出卖人......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
      南京的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一般是上班时间,规定如下:1.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2.已决犯可以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各看守所规定不一:一般情况下,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后方可申请会见。而且会见时对时间和......


·威海辩护律师为盗窃案被告人争取了缓刑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杜某某,男,汉族,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并被逮捕,羁押于威海市看守所。    二、审查起诉辩护意见。......


·民事诉讼行为概念是什么?
      民事诉讼行为概念是什么?一、民事诉讼行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是民事诉讼上的主要法律事实。民事诉讼行为的生效,没有民事法律行为生效那样的统一规定。一些条款中像是隐含着此类内容。如民......


·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内容有哪些?第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同理,常在路上跑,小刮小蹭总是免不了。那么这种时候,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不浪费时间也不妨碍交通造成拥堵,就成了许多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交通事故发生谁都不想看到,但是,如果发生了还是要必须要处理的,掌握必要的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关离婚案件,请辨护律师
·经朋友介绍五年前的法人对接,需要你的号码
·和前妻离婚生有一女判给女方,四年前再婚妻子初婚生一女,又怀孕了想生下孩子能不能被
·政府强行使用暴力施工
·假冒注册商标10万,取保候审。
·孕妇不交保证金,没保证人,会怎么样?
·你好,因上家非法经营烟草被抓后供出下家,要认罪认罚不给取保,
·高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厂拆迁了。搬到别的地方了。如果我们不跟着
·我想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吗
·遇见这种人 是福还是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