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

首页>>法律知识

    

在经历了婚姻不幸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财产等事情,一些和平离婚的夫妻就可以用和平的手段进行离婚,但是一些有争议的离婚的夫妻就要进行离婚官司,离婚官司就要用到离婚律师,那么在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 、离婚官司的费用
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其就必须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离婚官司所需要做的准备
1、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原告在写的时候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然后简明扼要,层次清晰的写好事实与理由部分,千万不要让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以免适得其反。最后写明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内容,注意此处要尽可能的写具体明确,以提高可操作性。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写好,建议请律师代写。2、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要着重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通常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在诉讼前请求法院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3、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离婚官司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整理清楚在婚前的双方财产,而且如果夫妻双方在有纠纷的情况下进行离婚,就更应该尽力的去打赢离婚官司,那么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好的离婚律师,那么在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呢,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军婚。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对军婚是进行了重点保护的。那么此时要是当事人想要离婚呢,夫妻一方为军人的要怎么离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么在我国,男女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自愿离婚也就是我国说的协议离婚,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吗?而要是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离婚?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出现男方消失、不负责任的情况事比较多的。这种情况下,多数都是由女方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那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


·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如何认定?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实际形式多种多样,且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形式、状态也可能会产生变化。2、......


·2023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


·提前退休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
      目前环境污染严重,导致很多人的身体出现各种各样的毛病,身体不好自然跟不上工作的节奏,导致了很多人的提前退休,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撰写提前退休申请书,但是提前退休申请书也是有一定格式的。这样才能顺利申请到提前退休的资格。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按揭房......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法律视角:26岁研究生猝死规培岗位,谁该担责?
      2018年3月30日,是美国提倡的国际医师节,但就是在这一天,江苏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年仅26岁的顾某,在镇江..人民医院规培期间连续加班后,下班前昏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愿逝者安息。 ......


·乐陵田律师办结一起职工早退工伤案
      【案情介绍】高某受雇于某厂,该厂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2015年1月10日,高某在未到下班时间,也未请假的情况下,即擅自离岗,提前下班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顺道到路边的市场去采购年货。17时20分左右,当高某行至一交叉路口时,被一肇事车辆当场撞死,肇......


·国庆节是几月几日 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国庆节是什么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又称十一、国庆节、国庆日、中国国庆节、国庆黄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国庆日。二、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您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去银行或者信贷公司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往往不高,如果想要更高的贷款额度就需要有抵押物,再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贷款额度。那么,若是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抵押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有一劳务纠纷案件,我丈夫于2019年,与他人共建一个
·女为本市户口,男为河北户口,能要二胎吗?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是否需要承担以下的行为
·现有当事人于7月9日因涉嫌电信诈骗刑事拘留于淳安看守所,现要
·诉讼前被告将汽车转移过户,可申请法院撒消己办理的汽车过户吗?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有有效期吗?可以反悔不放弃吗?
·我想请律师帮我写份离婚协
·乡村公路占地无补偿标准,无处诉说
·大人不尽义务凭借小孩子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也分遗嘱吗?
·您好,想咨询一个事,一客户现欠我司货款,从去年5月左右拖欠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