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券市场对于解决资本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是是十分必要的。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降低了市场风险。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介于股票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间,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工具。由于短期融资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从而降低了风险集中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3、公司债券还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对于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而言,假定融资方式只有股票和债券两种,那么其股票和债务的比重构成企业的资本结构。在给定企业投资决策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政策就是选择能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资本结构。因此在两者间的抉择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4、公司债券有助于优化企业治理结构。
  公司债券融资会对经理层产生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一方面,公司履行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会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会基于自身利益来选择投资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债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债权的特点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新的《公司法》对公司债券的定义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公司债券如果按照债券本身情况来区分,就有是否记名,是否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几个方面的不同;而按照发行目的划分的话,公司债券可以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几种;如果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的条件划分,就有附权和不附权的区别。
  公司债券除了具有债券的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等共同特征以外,还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首先,公司债券的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其次是收益率较高。这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使然。第三是选择权。对于某些公司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因此也就有了前面所提到的附权债券和不附权债券的区别。
  综上所述,其实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主要是为了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并且,它还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市场的风险,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是需要注意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风险防范的工作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一、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1、风险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二、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无效以后会导致很多纠纷产生。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无......


·股权投资如何获利?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投资如何获利?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青岛征地补偿标准......


·提单保函的法律效力
      在民法意义上,保函是一种保证合同。副本提单下的提货保函是出具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保证赔偿的协议。它规定了承运人与出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保函提货下,对提货人是一种责任,保证赔偿因未凭正本提单提货而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对承运人则为一种风险转移,当承运人未......


·做工伤鉴定钱谁出?需要多少费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到人身损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对其进行一定的理赔。工伤鉴定的申请可以等到员工伤情稳定之后进行。而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那么做工伤鉴定钱谁出?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做工伤鉴定钱谁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
      劳务派遣关系在实践中越来越多了,日益成为一种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务派遣合同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务派遣合同范文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派遣单位:(以下......


·女方出国属于遗弃罪不,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之中存在这样一些情况,夫妻双方吵架,一方离家出走,甚至出国,对小孩置之不理;也有些女性在离婚后即出国,此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呢?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看女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遗弃罪,具体来说女方出国属于遗弃罪不?一、遗弃罪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当代人的婚姻生活好像有些时候显得不是那么纯粹,很多人在结婚时或者结婚后,对自己一些列的权益会进行正当的维护。在生活当中,肯定您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会对房产的名字做一些变更。这一点,在......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原金坛市)镇广路(西......


·商丘律师成功处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医患纠纷,其实在诉讼时分属三种案由:1、医疗过错......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一、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一)具体情形下的责任承担1、物权法实施之前,因适用担保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


·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刑法中只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多次盗窃的处罚,但没有对多次盗窃详细的说明,所以很多人对多次盗窃不是很了解,那么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多次盗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租赁纠纷,不想出租了
·买通官员,在农村私自建房
·ca残疾儿媳有赡养公公的义务吗?
·买的网约车,回来因为驾龄不够没有转成营运车,现在就是因为没有我自己买的保险,现在公司要托我车怎么办?
·这样会不会影响我和别人结婚?
·我不知怎么办好?,请问:在老父亲的房基地上
·我想要回我的孩子,我跟我女朋友在绵阳认实得可现在又了孩子我们还没有结婚就要分手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
·进出口贸易,09年我通过船运公司发过一个集装箱到国外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