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书

首页>>法律知识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书 一、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所标示的权利与实体权利相分离,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而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作出公示催告的文书。
公民申请过程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法院职责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第一百九十三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九十七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一百九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公示催告文本格式
公示催告文本
公示催告申请书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处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申请公示催告。该票由______银行____________支行(分理处、信用社)于____年__月___日签发,票号码: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付款单位: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背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法院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法律上有了一个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书,也为我们维护合法利益提供了途径。在我们的整理下公示催告申请书的大致内容已经很显然了。我们民事诉讼法对这一申请书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在最后我们也给您展示出了公示催告文本格式。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由病原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引起的,能在人间、动物间或者人与动......


·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出轨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外情,严重的情况下出轨行为可能会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但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来讲,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是否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民法典》(2021年......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一、抵押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2021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2021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总结如下,过去的一年,南京新设立了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址。1、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025-8442096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


·金华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金华律师学习了中共..、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律师行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认为律师作为保障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有可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应当进一步提高政......


·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您都知道,司法鉴定的结果最后是以司法鉴定文书的形式展现出来。但是现在有很多人进行造假,自己伪造司法鉴定文书。那我们如何对司法鉴定文书鉴定呢?这个问题很是关键,也非常的重要,其中关乎我们自己自身的利益。所以我们要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到自己......


·票据融资违规怎么办
      票据融资违规怎么办已挂牌或申请挂牌的新三板公司中,很多均曾存在违规票据融资情形。违规票据融资一般未受处罚、整改到位的话不会构成挂牌障碍。故在对拟挂牌公司尽职调查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票据融资的情形,并关注票据开具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防范公司......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一、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之出质人方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王律师您好:我想盗询一下工伤方面的事情,我老婆是在嘉定安亭的
·请教,建筑工地伤的,建筑工地伤的,初步估计下半身瘫痪,二级伤
·下步该怎么做,在一个公司呆了四年不签合同不上保险下步该怎么做
·债务纠纷
·律师你好,我是超产请问你电话多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住了一个门面房跟房东订合同以后,房东
·两前借给别人10万元钱,没有写借条,现在别人不还该咋样办?
·合同纠纷,律师你好!我现在租得店面是二房东
·法院已经给我判了缓刑,但是现在**局调查说因为没有做评估调查,法院提前判了缓刑,现在不接受社区矫正该
· 想问一下,到法院打官司,派出所照的照片和开的证明,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证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