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借贷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也适用该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综上,债权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起诉的法院,有时候可供选择的法院不是唯一的,需要债权人进行抉择。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如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会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诉讼可以说是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比较好的途径之一了,但此时要想案件得到法院的受理,则就需要原告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至于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1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2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二)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按照《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广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赋予了债券持有人转换为他种证券权利的公司债券,转换对象不限于发行公司的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条件
      关于垫资是否适用优先受偿权的问题,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批复》)的司法解释赋予垫资以优先受偿权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第一,垫资建设的情况在我国目前十......


·贷款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贷款诈骗罪案例分析(1)案情被告人:耿某,男,43岁,江苏省杨中市人,原系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经理。被告人耿某以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以下简称第二开发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黎帮明代表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目的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目的是什么?实践中,行政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会对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好的处罚类型进行处罚。在执行处罚之前,行政部门通常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于众,那么,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而这其中的财产损失又具体分为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在计算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吧。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安徽阜阳市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近日,李会民律师受安徽阜阳市某商贸公司老板委托,为其起草股权转让合同,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是向公司股东转让还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因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程序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专业婚姻律师..成功案例,提供可行方案
      南京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准来收取,如果在离婚时发生了纠纷大多也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离婚律师的费用不仅会按照案件类别,也可以按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律师费用。1、一般离婚案件基本标准:2500元  ......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是合同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良好的合同管理和备案制度的建立,会使合同更加高效、合理的管理和发挥它的作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细则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第一条为加......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本人名下购有房产一套,因上一辈父母租公家的房子住,因当时我
·20年判的形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接见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
·我原来是江苏**县农民,84分到土地承包权而且在乡办企业工作,90户籍所在地征用
·离婚,想要离婚,想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是否可以反告精神受到刺激?
·你好陈律师:我与康奈服饰被迫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该公司
·你好律师,我昨天去看了一个商品房的储物室,有21个平方在地下室,
·武汉的保安就业人员态度实在太恶劣
·没有抓到我们的现场 这可以算*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