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首页>>法律知识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将购房人购买的房屋交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前述第四条中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说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质量保修时间和范围,在一般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按装为二年;
  5、装修工程为二年。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时间早为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那么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 进行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房的话,规定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比如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尖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发一的利息计算;
  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可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上述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对购房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购房者只是略微推迟入住时间而已,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不管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法定的交房条件,还是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交房,都属于对购房合同的违约行为,而作为购房者,您完全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要求退房,解除购房合同来维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很多人在4S店购买车辆后,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还没有提到车,这种事件频频发生。购车合同签订是否有效用,不然为什么合同到期还拿不到车呢?那么,让来为您讲述一下关于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事宜的问题。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


·撞车保险赔多少,车祸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保险赔多少,车祸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撞车其实也就是出车祸,此时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在购买了相应保险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对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害作出新相应的理赔。不过此时撞车保险赔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撞车保险赔多少......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遗失物品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人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做事情的话会比较匆忙,在这种环境下就容易丢三落四,特别是原本就容易粗心大意的人。当前还有很多人对于遗失物品的定义有一定的错误理解,不知道遗失物和善意取得之间的关系。那......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某些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破坏交通设施罪,这给司法实务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分清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重要和关键,这关系到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因为正确定罪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只有定罪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正确量刑时司法公......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醉酒驾驶性质更为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醉酒驾驶一经查实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潍坊醉驾关多久呢?一、醉驾入刑的标准2011年5月......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


·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香港居民的人权意识和自由意识非常明显,同时,法律意识也极为浓厚,和大陆居民的日常生活一样,香港居民依然会存在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问题,依然会存在共同财产分割的纠纷,那么,在香港更严谨的法理环境之下,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呢?一、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财产的净值确定双方......


·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房主并没有取得房产证,可是依然有人愿意买这房子,此时可能会寄希望于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记......


·关于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离婚纠纷中女方为何要争抚养权?
      女子怀胎十月,子女对母亲来说非常重要。很多离婚纠纷中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夺是重要的一部分,或者协议或者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子女的抚养归属男方好还是女方好。那么,离婚纠纷中女方为何要争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女方要争抚养权的......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刑辩律师
    南京刑辩律师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服务。......


·重庆市看守所一键预约会见程序,律师网上预约会见
      重庆市23个市辖区、11个县、4个自治县共计38个区县看守所,加之重......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流程(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您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吧?一、人防工程维护管......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成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个人财产,我通过朋友在网上购买了两部手机、钱已经给对方了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民间借款类的纠纷。谢谢
·工地不给认定,我们手续又不齐全怎么办?
·老河口女孩,以前在襄阳一个电子厂上班的同事,去年十月份起多次
·这样的情况现在我们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离婚后户口往哪儿迁,你好!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能协商解决最好
·借钱不还,别人借我的钱已经过了条子上的日期半年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