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在双方交通事故中,要是一方负全责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没有责任。但要是一方负主要责任,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次要责任。对应不同的责任,之后做出的赔偿比例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车祸负全责的情形,要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如何提出?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医疗治疗结束后,可以就具体赔偿标准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是责任方进行赔偿的重要参考,也是法院进行交通案件审理的关键凭证。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应该如何提出呢?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详细介绍。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


·医院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怎么写
      医院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怎么写租车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座_______加座_______;数量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计_____天,共......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年推出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内容包括那些?下面我们给您罗列了相关条文,我们一起做个学习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


·2023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


·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定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买卖当事人、标的、价格、交房时间等,其中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呢?在本文中为你做如下介绍。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1、预期违约......


·特许商违约拒退加盟费,怎么起诉?
      生活中,特许人违约的原因各种各样,是难以一一陈述的,但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可以认为是违约。如特许人未按约定提供技术培训、经营资料的,就属于违约。当特许人违约时,加盟商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
      职工如果因工发生人身损害,那么就会算入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也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待遇标准具体有什么内容呢?我们在下文给出了解答。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金华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金华律师学习了中共..、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律师行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认为律师作为保障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有可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应当进一步提高政......


·武汉寻衅滋事罪 肖律师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获缓刑
          武汉寻衅滋事罪肖律师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获缓刑    公诉机关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樊某甲。2015年2月21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3月6日被逮捕,2015年5月28日被......


·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告人其实可以在法官判刑之前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缓刑的,但此时还是应该先看看自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不然的话即使委托了律师,效果也不大。那到底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


·一、青海省退休年龄规定
      一、青海省退休年龄规定是怎么样的1、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您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和规定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两个人共同签......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女方有第三者,怎么取证?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您好,种养殖合作社怎样报税
·你好!请问如果上法院离婚的话程序应该怎么办?
·涉嫌诈骗罪,已经被逮捕,派出所警官说诈骗四万元,让把赃款交了
·咨询律师卖树钱不给用该咋样维权
·19年网贷一个玖富万卡的借款一万元,不知道有保险合同,现在让
·我委托的国际快递dhl公司迟了二十多天才深圳到巴拿马的。快递
·十名指折了能办残疾证
·农村户口一户能申请几栋自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