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首页>>法律知识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家暴离婚财产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院在判决时要注意公平地补偿,以平等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照顾家庭投入较多一方的利益。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
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二、遇到家暴怎么办?
1、你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2、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3、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4、如果你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5、如果你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你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
6、如果你受到严重的暴力威胁,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你没有必要像战战兢兢的羔羊那样回到他身边,承受不可预知的危险;
7、如果你的丈夫屡教不改,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你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你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
8、你可以依据《婚姻法》46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当夫妻双方因家暴离婚时,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成了当事人所要面对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婚姻中的一方如果有过错,如家暴、重婚等等,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也就是说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到更多的财产。家暴十分可怕,受害者一定的及时求助或远离施暴者,以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不受到侵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离婚要走那些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


·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其实在实际开庭的时候都是有可能不到庭的。但有与离婚案件是需要当事人到庭之后才能说清楚的,那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可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提出诉讼的情况不再少数,尤其是未进行财产公证的夫妻。我们在本文中将对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从解释三中可以看出分割的原则1、根......


·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武昌区律师?新密市律师?武宁县律师?荔城区律师?天河区律师?洪洞县律师??婚外情无疑会破坏原本圆满的夫妻感情,对无过错的一方无疑会产生很大的伤害。而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如果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方出轨的对象也就是俗称的小三,而无过错方除了向出轨方索赔,离婚时能......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具体区分是属于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因此实践中,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商一致后,需要签订一份相应的协议。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


·管辖权异议书面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管辖权异议书面审理存在哪些问题?管辖权异议书面审理存在哪些问题?1、存在的问题(一)异议的条件未作规定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至100元,而至于异......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必须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才能实际的转移房屋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必须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才能实际的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那具体来说,这个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有什么标准?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夫妻选择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同时也是焦点。人们往往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而苦恼不已,那么离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究竟要怎么分割呢?有什么标准呢?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广州市各区看守所详细地址、电话、地址导航
      广州市各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广州市..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电话:020-86442371交通指引:公交:湖天货运站705路、563路、17路、228路、839路、521路、830路、291路。地铁:无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广......


·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公交导航
      名称: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运河路79号电话:85340036名称:镇江市仲裁委地址:正东路34号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地址:龙山路111名称:镇江市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塔山路6名称:镇江市劳动争......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在法律上办案是讲求证据的,证据有很多分类,在证据的法定分类中有一种是视听资料,也就是说对一些录音类型的证据资料,这是一种比较新型的证据种类,这货找哪个试听资料需要经过确认其真实性,才能确定其效力的。那么实践中该......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21岁女酒店遇害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离婚后过户的问题费用是多少办理需要他们俩都到场吗
·厂里因为出厂价太低,少我一万,我现在厂里还有两万多点没给,
·微信别人借我3千块钱,能要回来吗?不过不知道人家手机号码和住的地址。也不知道家庭地址
·法院调解房子给我,我给付他5万元现金,但是我直到现在借不齐,
·投资五年没得到开发商给予的回报
·我有平分房屋权利吗,我想买房首付款时是女方出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后房屋财产属于我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
·你好徐律师问一下法院传票一般要下达几次
·我想要拘留所电话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