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二、贷款买房需注意什么
(1)要正确估计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冲动”消费。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按揭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楼。
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和第一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
(2)了解房地产预售开发商的经济实力。
有些经济实力欠佳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进而利用预售按揭募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楼盘便无法继续建下去,不能如期交楼或者即使勉强交楼,也会偷工减料,造成缩水楼盘或其他质量问题。因此,在办预售按揭时,一定要先了解发展商的实力及其信誉,想一想其是否信得过再做决定。
相比全款购房,贷款购买商品房其实也就是多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这一步骤。不过购房者需要注意了,现实中并不是向银行提出了按揭贷款申请的,最后就一定会获得贷款。若不满足条件,银行方面不批贷款的情况也是有的。
主要还是因为房价过高,而购房者实在没有能力一次性全款购房。采用这种折中的方式购房,在实际的购房流程中也与全款购房是不一样的。那到底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甲方(出租方):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地址:__......


·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是哪个
      就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此时银行可能会要求同时办理一个房产抵押登记,这也是银行出于对自身利益保护的考虑。但是实践中,应该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呢,也就是说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是哪个?这些内容,律师3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是哪个《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


·解决房产纠纷方式有哪些
      解决房产纠纷方式有哪些一、解决房产纠纷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


·补充协议可以独立存在吗
      补充协议可以独立存在吗一、补充协议可以独立存在吗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


·最新湖北省麻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麻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麻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麻城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池桥街道办事处陵园社区、城西社区、龙池桥社区、西畈社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杨基塘社区、朝圣门社区、桃园社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关厢社区、万家......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正处于分居期间的,一般是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日后要是,分居满足了法定的条件进而离婚的话,才能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离婚的,该如何来分割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分割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而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的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行为,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与邮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


·潍坊律师王思军,专业代理民商事案件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王思军:业务伙伴生纠纷,诉至法院追货款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我接受广东珠海一家大型医药公司的委托,为其与潍坊某家大型医药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代理。经过努力,两家公司达成调解,我为广东的这家公司追回......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朋友也好,亲人也好,借钱都需要写一个借条才算是正规的。写借条不管是对于哪一方来说,都算是一个保障,都更加安心。那么正规借条的写法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下面,就让来详细......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和条件有哪些?一、立案的条件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来看,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里笔者认为第一个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
·你好我想需要一份劳务证明怎么
·你好吴律师我收到一份法院传票,麻烦你帮我看一下
·刑事法律责任咨询
·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你好宋律师,我想请教一下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请问:“这种债务”会该我负责偿还吗?
·去年在闲鱼卖信息,上个个月来刑拘我
·离婚诉求用邮寄方法到龙岗法庭可以吗?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