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生产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生产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在确定医院是过错方,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后,医院应对产妇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了治疗费、住宿费、护理费等等。患者在医院如果与院方发生医院纠纷,首先应选择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2、事故鉴定。医疗事技术故鉴定程序首先是医疗事故技......


·威海医疗纠纷律师服务相关事项是怎样的
      威海医疗纠纷律师服务相关事项是怎样的?一、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二、造成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严格意义上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在实际运行中对于有限公司型的医疗机构,也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必须核实确定属于同一家单位(有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标注第二名称的那是最好),并与公章名称一致。二、营......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被保险人出具的医疗费分项说明,如患者原发病医疗费用数额、因职业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后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1、借贷双方的信息;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一、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我们每个人在获得工作后都会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保险且自己也会缴纳医疗保险。在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工人,他们很容易在施工时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去医院治疗,然后可以获得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呢......


·私募基金是怎么回事,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是怎么回事,设立需要什么条件?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从研究范式来划分,......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相关内容
·上海港...看守所
    上海港...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号,靠近翔殷隧道口,路线导航:沿着南翔殷路往黄浦江方向开到底,看到帆船雕塑,然后左拐掉头开100米,右拐进小路到底就是上海港.看守所。触犯法律被羁押在上海港.看守所,不知亲人所犯何罪?最急切的愿望就是......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劳动争议律师:公司破产,拖欠员工的薪资能否追回?
      真实案例:        五年前,江苏的蒋先生夫妇双双下岗,家里的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好在不久后,蒋先生就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技术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工作。五年来,蒋先生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受让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让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但有时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会存在违约的情况,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无法追偿,应该怎么办呢?这时候索赔函或许会解决你的问题,这里我们将介绍索赔函模板......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社会的高速发展的需求下,征用土地在全国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国家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也对被征用土地的公民做出相应补偿,所以所有相关的当事人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后怎么补偿?那么,天津征地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户口,我今年23岁我是父母领养的有一个哥哥现在养父离婚又生了个小弟弟现在因为
·买了衣服没有给我合格证,衣服是杂牌我想退可没有发票咋办
·离婚,本人因夫妻感情不和而有外遇多年去年十月起诉未判离婚半年后因工作繁忙而未申请
·本人因为妻子信邪教好多年没回家也不问家里一切事,本人要离婚也
·九级伤残单位有哪些赔偿,大概能赔多少
·个人贷款交了保证金,说退还得三个月以后,我该怎么办呢
·债务债权,要看你是否与贷款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借款人进行担保
·我已离婚户口在男方家象这样他们家的土地我能分割吗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产离婚父母有权要回出资的钱吗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