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割方式
可转债公司债券一般采用股票交割方式。股票交割是指卖方向买方支付股票,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过程。但股票交割也有很多种交割方式。
(一)当日交割
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采用此种方式。
(二)次日交割
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三)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则顺延一天。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四)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五)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六)卖方选择交割
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我国目前仍未采用此种交割方式。
三、股票交割的有关规定
对于股票交割,证券交易所一般规定:
(一)在交割日的规定时间内,买方应将价款,卖方应将证券送至清算部。
(二)卖方将证券交付买方时,意味着权利的相应转移。
(三)证券商不得因客户的违约而不进行交割。
(四)证券商违背义务时,证券交易所可在交割当日收盘前一定时间内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卖出或买进。价格上发生的差额以及经纪人佣金及其他费用,应由违背交割义务的证券商负担。若交割日收盘前无法了结交易,则应由证券交易所从证券商中选定3-5人为评价人,评定该证券的价格,作为清算的依据。
(五)若证券商违背交割义务时,其经受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种其他买卖,可由证券交易所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了结。
(六)违背交割义务的证券商所应付的款项,证券交易所可以从其营业保证金与其应付款项中冲销;冲销后若尚有余额,将其偿还;若有不足,证券交易所可向违约证券商追偿。
(七)证券商在违背交割义务的案件尚未了结前,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委托。
综上所诉,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割方式一般采用股票交割。而对于股票交割又有多种交割方式,具体选择哪一种,还要看双方具体协商。在此温馨提醒各位投资者,当您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投资时,一定要了解股票交割的各种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拥有私家车,人们在买车时会交车险。人们在驾驶车辆时意外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根据人保财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而这其中的财产损失又具体分为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在计算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吧。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


·收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交付要达到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不是签完合同就完成了交易了,只有房屋验收收房之后才算完成房屋的交易。在房屋买卖中,房屋的交付尤其重要,如果在收房时没有提起注意,在收房之后发现问题,再想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很困难了。所以收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收房要注意什么问题首先要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在国家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的今天,征地的赔偿标准早已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变动、更改。那么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


·试用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很明显,这是用人单位对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错误理解,这样做也是不合法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事故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事故,它使企业的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或者企业的一些设备遭到损失,从而导致正常的生产经营发生中止。安全事故根据造成的后果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下面由我们为您详......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石斌律师曾成功办理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办案结果: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石斌律师担任张某一审辩护人一审.判决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本辩护人代书上诉状后,二审.书面审理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重审,后.撤回起诉,一审.裁定准许对张某国......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李某某被顾某某、岳某某招录进来从事诈骗活动,担任业务经理,冒名给客户充当指导老师,诱导客户投资,控制交易行情,对新进的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律师说法:李某某虽在到案共犯中作用较大,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非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


·代位权的无力清偿前提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无力清偿前提是怎样的一、什么是代位权的无力清偿前提无力清偿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之一,只有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如果债权人不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享有的债权确有无法获得满足的危险时,债权人才有行使代位权以......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界定录用条件?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实践中,一些企业对试用期的员工不满意,但因为在招聘时没有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使试用期这一法律保......


·河南征地补偿是怎么处理的?
      河南征地补偿是怎么处理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为了督促各地政府切合实际经济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经济补偿标准,保障人们的权益。根据各地的相关法律管理条例的不同,各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区别的。河南的朋友想了解河南征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摩托车驾照扣完分了,摩托车没年审,摩托车醉驾撞到货车小车上面
·东西被盗,报警后来查监控只是个摆设,没有开启着,请问物业是否有责任?
·法院会判我们离婚吗,老公得了甲亢
·被网上骗了怎么办
·我们大一晚上睡觉整栋楼的东西丢了·学校却没反应
·有位浦江籍司机在宁波拉走了我货物,到现在一个月了没归还于我,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您好!我*买了一瓶葡萄烈酒。发现里面有一个虫子。该怎么
·你好!我想离婚,我想找一个律师,请问我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信用卡,填报单位电话号码,单位需要负法律责任/sp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