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首页>>法律知识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离婚率都呈上升的趋势,夫妻之间在离婚的同时也伴随很多财产分隔、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情景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离婚中的遗弃罪,那么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那些呢,我们为您作如下说明。
  
   (一)遗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二)遗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客观要件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遗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四)遗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综合上述,遗弃罪的构成还是会考虑很多方面的,生活中,当事人因离婚事件有产生遗弃的行为,只要符合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诉讼过程中如有更多关于遗弃罪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实践中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起诉离婚虽然是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那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这些离......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


·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离婚证有何效力
      男女因为感情到了一定境界后会想要结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当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之后,则通常也就会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实践中,感情破裂后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捆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在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支付的一方收入决定。抚养费及支付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必需费用,其他费用如旅游不予支付,若拖欠抚养费,可上诉处理。离婚时双方协商决定抚养费数额与给付时间后履行协议。有法律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怎样才算遗弃罪?
      众所周知,遗弃主要是指的是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抚养人遗弃被抚养人的行为,因为本该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情节严重的便构成遗弃罪。一般这种遗弃行为会给被扶养人造成严重的影响,负有抚养义务但拒绝扶养这种情节恶劣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离家出走是一个高发事件,那么离家出走算遗......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在法律实践中又有哪些法律问题?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是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撤诉,被告也不会反对。我们就这个问题经过对相关法律的查找并咨询了相关的......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一、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怎么算一、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怎么算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蚌埠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位置在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舟山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舟山律师总结的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看守所的地......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情,我们是2004年结婚的,有一儿
·医保与报销,发票总金额一万一
·借款人和担保人是母子,现在都没有能力还钱怎么办
·我是陕西蓝田县人,我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婚前彼此有一个男孩,婚后又有一个男孩,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
·我问朋友借了50000,期间我通过银行转账转至他名下还3000,无收条我还的钱有
·和一个男孩子谈恋*交往过程中赡养过那个男孩子很长时间不记
·煤矿挖煤导致林地塌陷该怎么赔偿
·旅客道路运输班线经营权承包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