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单位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政策
首页
>>
法律知识
单位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房改房在各地都比较普遍。房改房就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就会在地方集资建房。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就可以向企业申请,会以比较低的价格买到房子。但是法律对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政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
一、单位房改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单位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政策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何种房改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四、已购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是什么?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
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覆,并办理交易手续;
6、逾期不答覆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综上所述,如果职工想要购买房改房还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房改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房改房政策明示规定居住五年以上并交纳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正常上市买卖了。职工也可以将房子出租但是也是需要一定年限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权属是指所有权的归属,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也就是使用证的归属,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证是归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归办理者所有,证明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一、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
·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
·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镇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
·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3、派出所出具的原土地使用者死亡证明4、所有关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在网上投简历或是到公司投简历通过面试之后,人事助理一般会给您一份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您都知道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一份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保障。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
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步入社会后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种
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步入社会后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种在国家编制内的岗位在我国就很受欢迎,这和公务员的待遇好也有很大的关系,比如五险一金啊,那么公务员的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呢?的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公务员五险一金包括什么一般来说,公务员......
·
三方协议入职之前签吗
对于初入社会的许多应届生来说,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从学校毕业时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找工作签三方协议,确定自己的工作单位。但是许多应届生对三方协议的概念及其基本作用的认识并不是十分清楚,甚至会问三方协议入职之前签吗?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
刘怀锦律师参加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一日行”活动暨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月28日,宿迁市人民法院举办“检察一日行”活动暨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宿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活动。与会人员参观了宿迁市......
·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3月16日,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温岭市.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2016年7月1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指控宁某某贩卖毒品罪,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
·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最后能够被判缓刑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好歹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要想被判缓刑,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缓刑......
·
监外执行能否折抵刑期?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能够折抵刑期. 监外执行是情感......
·
2016年目前也进入尾声,马上就到新的一年了。对于小编来说,
2016年目前也进入尾声,马上就到新的一年了。对于我们来说,年终奖是目前最期待的事情了。不过关于年终奖计算方法我们却不太清楚,您对此了解多少呢?我们带着这个疑问查找资料后得出以下结论。年终奖计算方法(一)双薪制计算“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
·
我当时买了部手机分期的。每月还。。可后来跟我打电话说可以拿现金也是每月还我还不起
·
债务纠纷,别人欠我20万
·
离婚了孩子和财产怎么判?
·
爷爷己过85左右,无法开具死亡证明什么办san
·
特殊的劳动纠纷,2009年1月供职一家私人公司
·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
01821号办了一9元套餐电信卡,还花了239拿了一
·
取保后审需要怎么办
·
(扬州高邮)合同诈骗30万,求推荐扬州高邮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