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首页>>法律知识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您支支招。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保留通话记录、上班打卡记录、工作牌、工作服等证据,同时,要催促公司尽快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企业发出offer向劳动者表明录用意愿,并明确标明了要求劳动者回复的时间以及入职手续办理、职位、薪酬待遇等内容,就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行为。而根据相关法律,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并且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就不可撤销。如果不是您出现欺瞒真实情况或者出现违规情况的话,可以主张公司履行约定。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赔偿。建议您以后和单位在确认offer时对于入职岗位、薪酬、入职时间、违约金等最好写明,以防双方发生争议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私人企业不少都是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报道的(规范点的公司就通过邮件通知),如果对方有邮件回复你准备相关入职所需资料,基本上问题不大,一般到了时间去报道就行了。实在不放心的话,可以再上网查询一下该公司的资料信息、有没有什么不良背景,如果真的有过不光辉历史的话,一般都会查询到一些信息。但如果你现在有工作,准备等新工作确定下来再辞职的话那要留心,因为口头通知是很难取证的,万一真的不好彩遇到公司反悔,就很难给自己维权了。
  综上所诉,关于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定对口头入职提高警惕,如果应聘公司口头入职那么您一定要小心,您可以督促公司马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如果公司口头入职后反悔,劳动者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口头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吗
      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吗?一、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的情形1、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你符合退出个人账户条件的,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交部分的(如果你是个人缴纳社保的,自己缴纳的属于统筹部分......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方面出现问题是,法人代表宣布倒闭,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一、公司倒闭法人有哪些责任首先,根......


·进口车关税怎么算
      税收是保障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税是税收的一种。主要对进口商品征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在如今的时代,汽车作为代步的工具日益流行。很多人因为汽车的性能或者质量选择购买进口汽车,海关也会对汽车征税。那么进口车关税怎么算?的我们为您......


·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由夫妻中的一方进行的。而此时,作为离婚案件中原告的一方,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的......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案件是诉讼律师的主要业务,律师从接到案件开始,就要做一系列的准备,从听当事人讲述基本事实,到各种案件的对比,还要写各种法律文书,准备代理意见,直到开庭应诉等,都是对诉讼律师的考验,那么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申请商标续展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捆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


·货物销售第三方担保协议怎么写 所谓第三方担保协议,是指有一
      货物销售第三方担保协议怎么写所谓第三方担保协议,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做保证或者利用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来取得借款或者货款。第三方担保就是卖方将货款给到除了买卖双方的第三方,当第三方收到货款之后就可以通知卖方发货,卖方发货之后,买方收到货款,并且表示对于货物满意,......


·财产保全中案外人如何提出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张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途径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股权律师
    南京股权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合同、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流......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办公时间汇总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


·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吗?可以直接起诉吗?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法律要求仲裁前置,即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解决不下的再起诉。而在行政纠纷中,也同样有复议前置规定。当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时,以下几种情况中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


·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
      并不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就一定能担任他们的监护人。虽然,法律中为他们规定了法定监护人,但要是不满足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能担任监护人的。具体来说,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监护人既为......


·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分
      现实中,若公民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去世之后,就会按照其立下的遗嘱来分割遗产。但要是没有立遗嘱或者立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这种情况下,具体应该怎么来分割公民的遗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
·律师:您好!您能不能代理有关我养老金一案件
·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算不算试用
·手伤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被机器压到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一节下来2厘米但接上了能评几
·放弃我孩子的抚养权,我已经怀孕3个月想要我男朋友放弃我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
·你好,我要咨询离婚的事
·我老公一个月只回家两次聚少离多,回来经常吵骂曾经使用暴力打过我几次,我同他感情已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