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们提醒您——子女抚养权有如下处理方式: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法院判决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确定了,但日后也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只不过此时的变更分为了两种方式,就包括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这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时需要诉讼解决,但是诉讼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那么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时效是怎样的呢?下文为您介绍。一、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时效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配偶下落不明,可......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1、婚姻法》规定,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2、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保险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一、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1、财产险(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


·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想要结婚,成为正式夫妻的,则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会对男女进行条件要求了,那么实践中,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法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环境污染侵权可能会和我们中的许多人密切相关,法律中对于环境污
      环境污染侵权可能会和我们中的许多人密切相关,法律中对于环境污染的一些问题也有规定,比如在法律上有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的一些规定,那么这个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释这一问题。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所谓免责事......


·企业倒闭欠的工资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欠的工资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倒闭,受损失最大的群体莫过于员工了,辛辛苦苦干了那么久,企业倒闭欠的工资怎么办?有合法的清偿途径么?许多人盲目的讨要拖欠的工资,不但工资没要到,还让自己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今天。就来给您讲讲企业倒闭的清......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心中的痛,因为在中国的城市中购买土地的话价钱都是非常高的,中国的城市房屋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而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会对一些旧的房屋进行拆除重新发展地区,这也就是常说的征地,征地有很多内容。那房屋征收申......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


·发律师函 各类合同 合伙协议 合作协议 和解协议起草与审核等非诉合同类
      律师不能为你创造利润,但是可以帮你节省成本,避免损失,挽回损失。、所以凡事问问律师的意见。预防纠纷,避免损失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将口头约定的内容落实为白纸黑字,将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在专业的合同里。更有一些对方拟定合同的情形......


·对未注册商标法律有哪些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一.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范围:(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房屋首付赠与合同范本甲方:,男,年月日出生;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甲方、是乙方之,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购买房屋首付款项。依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法律条款关于查分的车位继续对外出租的规定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
·遮影费,我家的房子被对面刚盖起的楼房遮住了阳光该怎么和他们要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理由是我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
·被行政处罚五百能帮开无犯罪证明吗
·我一个刑事案件,经过多年上访申诉撤销案件并且获得国家赔偿,后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是不是指审车的日期?
·我因网上*博欠下巨额银行跟私人债务房产远远抵不了债务,现在连分期都支付不了啦,我能跑路吗?又放不下
·个体工商户老板欠工资不付
·网上立案原审案号填什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