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

首页>>法律知识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一、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计算加班费应注意哪些事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工时制,在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不同,需要注意由于一些员工的工作时间并不是标准的8小时工时,因此只要是超过了约定的工作时间,而格外被单位安排进行了工作的话,就是可以主张加班工资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以后,才能够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工作。二、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怎么处罚?
      现在有很多不法企业为了节省公司的日常开销,但又在不影响产品产量的前提下,就会打起了雇佣童工的念头,国内的童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就会有外籍的童工被拐卖雇佣,那么公司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是怎么处罚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我国对使用童工的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然后养家糊口。现实中,很多公司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小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


·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盗窃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行为,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那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它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将就以上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盗窃罪的办案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怎么判断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那么具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又要如何依照法律要求赔偿?在这......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21岁女酒店遇害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
      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一、交通事故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如果是定三者车辆的损失,一般要双方都到场,要一起签字确认损失的核定没问题。以免找后账。如果是标的车辆定损,那么被保险人在场就可以了。二、定......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发律师函 各类合同 合伙协议 合作协议 和解协议起草与审核等非诉合同类
      律师不能为你创造利润,但是可以帮你节省成本,避免损失,挽回损失。、所以凡事问问律师的意见。预防纠纷,避免损失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将口头约定的内容落实为白纸黑字,将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在专业的合同里。更有一些对方拟定合同的情形......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2011年至2012期间,原告张某某出售一批PE水管给被告钱某,2012年5月23日双方结帐,被告向原告出具22万元欠条一份,欠条上方写明总欠款为22万元,下方注明该欠款分四期偿还,2012年7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8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9......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一、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1、立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对此,我国还有专业的机构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那么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是哪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工程质......


·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目前,随着道路上交通工具增多,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在我们为交通事故而惋惜的同时,也需要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思考。其实,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司机自身的原因,例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尤其是闯红灯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那个员工 有法律责任吗,我们是做工程的和一家项目信息工程公司购买了相应的项目信息
·银行卡被司法机构冻结,去银行了解到是司法机构冻结的,冻结期限
·你好我是在通榆工地干活农民工钱没有给我支付
·离异孩子迁户口怎么办?
·法院开庭宣判需要当事人在场
·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净身出户,y给扶养费吗?
·请问,我们到昆明怎么找不到这个看守所,他们说没有这个看守所
·我是2018年你代理案子的被告单位,有事
·你好 请问资阳征地拆迁无房户是什么样的政策?
·驾校存不存在欺骗的行为还有违反了什么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