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首页>>法律知识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购买成功的房产我们是有房产证在手的,在房产证上一般都会写着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的字样,这样就意味着我们的居住期限只有50年。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真的只有这么短吗?是不是可以想办法把房产土地使用权延长。我们为你解答。
一、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期限是你购买的房子那块地的使用期,以补齐地价日期开始,住宅一般是70年,商业一般50年。 土地是永久使用的。意思就是50或70年后,土地自动续签。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也就是说你的这个房子你可以住到合同签订终止之日以后再继续住的话就要补地价了.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 继续居住需“续期”
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并不全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被出让土地的使用类别来确定。一般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用地等是40年,综合类的为50年。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政府将收回土地,将对土地上的房屋等附属物等,依据其新旧程度等评估其价值,然后进行赔偿。洛轴怡景园小区的建筑用地所在辖区区政府出让土地时,期限就是50年。所以乐先生土地证上标注的截止日期是与之相符的。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的李瑞丽律师介绍,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根据该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自动续期,不用担心房屋被收回。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民法典》虽并未明确规定,但从立法本意看,应是无偿续期,否则就没必要区分住宅与非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规定。综上所诉,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是不正确的说法,只是房产证上面写着终结日期是这么多年,其实是可以到期之后续借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延长我们的居住日期,续借是有偿还是无偿就看法规在你们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颁发的规定是否提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铁路里程越来越长,由于铁路里程的加长,铁路必定要占用一定的农田和山岭,占用稻田,经济作物林,比如香蕉林,葡萄林等等。铁路线占用香蕉树是否需要补偿呢?下面我们就以香蕉树青苗补偿为例,来讲讲国家铁路征地香蕉树青苗补偿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不断发生,随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出台,一种新的仲裁模式,既不同于仲裁法所规定的商事仲裁。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正、......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征地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如何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一)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存在很多难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这些难题以及如何解决的内容。一、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


·代位权之诉的结果是怎样的?
      代位权之诉的结果是怎样的?一、代位权之诉的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遗赠纠纷该怎样处理 如何解决遗赠纠纷
      遗赠会让继承人失去利益,失去利益就会造成不满,不满会衍生出纠纷,有纠纷就需要进行处理,那遗赠纠纷该怎样处理?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那如何提起遗赠纠纷诉讼?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一一为你解答。一、遗赠纠纷该怎样处理遗赠纠纷常常......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柳州罗海华律师对离婚案件的感悟
      专业离婚案件律师解读离婚案件您关心的问题致委托人:当您的婚姻出现感情破裂问题,您需要离婚,或者对方要求离婚,双方在争执不下时,请您看一下我下面说的话,也许对您有帮助与指导。本律师办得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离婚案件中,每个案件当事人与我......


·以案说法,有关遗嘱方面
      律师说法-------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及理解适用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河北世纪联合律师所的李律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本人代理的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等方面的家庭纠纷比较多,为了减少朋友们家庭成员间的矛盾或者避免矛盾......


·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
      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一、注销公司流程: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具体步骤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


·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二手房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所以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选择,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交易双方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济南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列举一份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进行参考。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地下水的侵蚀、雨水的渗漏,因此,做好建筑物防水工程非常重要,有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避免给您的使用造成影响。要想做好也应当有相关的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下面为您介绍《建筑防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个十五岁和一个九岁孩子全职妈妈,孩子一直是我一人
·咨询,请问我孩字的报销手续全
·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的居民是否应该拆迁
·孩子在饭店被烫伤 饭店有责任吗
·吴律师好,寻讯滋事罪拘留了,事情是2015年左右在黄山区太平
·邻居楼上长期噪声扰民,他家装修时沐浴家居不知出了什么问只要洗澡开水的水笼头的声音特大他家又*
·公积金和保险不能申请仲裁,可不可以去司法部门起诉呢
·咨询拆迁安置的事
·多前事业单位辞职,没有办理失业登记怎么办?
·我在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工作,羊毛衫加工,私人作坊,于2018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