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

首页>>法律知识

    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 一、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侮辱和诽谤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或者是出现了更加恶劣的情节,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来解决,但是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自然人,而并非是单位,所以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如果是团体或者是组织是不构成侮辱诽谤罪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一、垫资虚假出资危......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规范公民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益。针对不同的领域,国家制订了不同的法律。在公司的设立、经营以及解散过程中,为了保障公司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制订了公司法。那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一、《公司法》单行本是......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海外并购虽然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作用很大,但是操作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这些风险贯穿于策划、实施和整合各个阶段。那么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的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从并购策划、并购执行和并购整合前中后三个阶段给您具体讲下风险控制措施。一、并购策划和战略制......


·房子没住,物管费可否不交?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


·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
      夫妻在有房产的情况下,要是不幸离婚的话,那么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房产,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呢?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什么原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是明知对方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而加以包庇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看看实际的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不可获取的代步工具之一,与此同时道路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困扰人们的问题之一,那么一旦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简易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注意事项。一......


·保密、竞业协议的设计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担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


·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
      在我国,当教师是需要考取教师证,那么到底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14岁少年在我国是可以担任教师的,考教师证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有学历限制。你是本科可以报考高中及以下教师证。职高是可以考的,电大如果是中专......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桐庐县看守所
    浙江省桐庐县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君山村梓芳坞,从......


·滨州律师抢劫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入户抢劫)
      山东元格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亲属委托,由封建国律师、戚哲杰律......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吗?这里要区分一般伤害情况和造成了残疾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一)人身......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分苦恼。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以供......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担保公司的抵押车是什么呢,我们在这里解释下,担保公司的抵押车就是已经被抵押的车辆,抵押车分为银行分期购买的车和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那么,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母亲该怎么争取应有的权益??
·物业有无租赁公共区域的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南肖埠有套房子出租,付款是压一付三,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
·工伤,老板拒绝付2天工资和医药费
·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需要多少钱?
·我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了,我之前贷款过小额贷款,还了一多,也没有多少
·醉驾骑二手助力车5岁老人致人死亡无逃逸受伤医5天会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