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最近几年在我国频繁发生,诈骗者采取一系列手段来诱惑社会群众筹集资金,主要内容是对民众承诺有高利润回报,只要投资一定金钱,过一段时间就能得到几倍的金钱数额。然而就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人陷入了骗局。那么,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什么是非法集资?
  
  县打非办负责人: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危害有哪些?
  
  县打非办负责人:一旦非法集资者携款外逃,一些受骗群众发现自己的血汗钱无法收回甚至倾家荡产时,很可能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举动,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者大多将集资款肆意挥霍,胡乱“投资”,即使有部分资金真正用于投资,也根本不能兑现所承诺的高利息,为了迷惑广大受害者,通常用后期吸收的资金来兑现前期资金本息,制造假象。这样,最终必然会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全面崩盘。非法集资被害者急于挽回损失,极有可能采取一些非法手段追收资金本息,这势必会引起受害者触犯法律,给自身带来更大的伤害和损失。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非法集资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中的一种,适用这两条规定。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式、常用手段都有哪些?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非法集资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十种:
  
  一、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通过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例如: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例如: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六、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七、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八、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例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九、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手段一般比较隐蔽,花样百出。常见手段主要有六种: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非法集资者往往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用后期集资人的钱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受害者骗入泥潭。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力。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
  
  集资诈骗都是非法行为,在这个诈骗手段日益高超的时代,如何才能自保不上当受骗已经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求自己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在投资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等等。希望关于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当囚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认真服役,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清醒的认知并诚恳改过自新时,满足条件的他们就可以申请减刑或者假释。当囚犯们提交假释申请并接受调查后,还需要由法院开庭审理并决定是否批准假释。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减刑假释审理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买房是人生一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汤坑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九类区片区片范围:丰良镇、留隍镇、潭江镇、......


·吸毒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提出离婚,如果一方长期吸毒,另一方可能会因为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提出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吸毒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下面......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人身安全,而这类事故的恼人之处,主要就是耽误时间,毕竟平时您工作生活都比较忙。那么许多朋友不禁要问,有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规定吗?答案是肯定的。本文中,网就来为您讲一讲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一、交通......


·怎样起诉被人故意伤害
      若公民的人身被他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同时也造成了损害结果的话。此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受害人该怎样起诉被人故意伤害呢?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又该如何来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起诉被人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那么如何写法定监护人证明?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


·侵犯个人隐私权有哪些范畴?
      隐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个人的隐私,如果权利人不想要别人知道的,法律是需要予以保护的。但是有的人可能有特殊癖好,或者为了不法利益,会侵犯他人的隐私。那么,侵犯个人隐私算什么罪?侵犯个人隐私算什么罪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我们国家并没有规定侵犯隐私权罪,不能直......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企业法律顾问
    南京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公司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国际法律事务......


·保定李庆律师为张某某交通肇事案辩护,判处缓刑。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是路口的信号机里,就连中心联网里都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便会作废。再有,所有拍摄的照片还要经过两次严格的人工筛选,标准是6个要素:一看抓拍时是否亮红灯;二看车......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在当下维权意识很强的社会中,在别人进行一些委托时往往需要填写相应的合同,但是其中会存在着很多需要填写的合同,其中就有居间合同。那么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进行的三方融资有需要填写什么?接下来我......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王律师我在随县新街镇这边一代养厂猪厂工作,5月31号上班期间
·家具为权,我前两天买了一个茶几
·你好,我这边报名的舞蹈班,课时没上完老板跑了,联系不上,我们
·你好!我想问一下买工程款抵押商铺要注意什么?怎样能查出有没有
·爷爷爆力打孙子违法吗
·我女儿在合肥被姜堰警方带走,现在已经被刑拘十多天了,之前我找
·精神赔偿多少合适呢,我的摩托车在公司停车场停着
·布病的赔偿,布病的赔偿是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