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很多地方都在修建高铁,其中连云港到徐州正在修建连徐高铁。在项目前期,建设部门会对铁路沿线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那么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综上所述,在连徐高铁建设初期,建设部门会发布征地公告,明确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农民而言,被征用土地类型不同,拿到的补偿款也不太一样,像最常见的耕地,补偿款通常是每亩地5万元。如果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话,会和建设部门签署征地补偿协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
      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原因是很多的,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分析。那么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呢?下面我们和您仔细聊聊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对于土地,当事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抵债的。通常而言,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都会就此签订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对于其协议书的详细内容,您可以参考下文中介绍的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领的......


·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取得合法的夫妻关系,就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没办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则其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此类财产的分配法律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下面将为您介绍,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没办结......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过,国家在遇到特殊情况下会对土地进行征收。所以这个时候就会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人民最关心的就是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人民这样关心的原因就是这和他们自身的利益需求相关,也是为了......


·民法总则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法定代表人的限制规定《民法典》的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五十九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诈已将房屋抵押等都有......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人们在满足物质需求后,越来越注重精神需求,近年来我国游客数量呈现出有增无减的态势。很多游客由于对旅游胜地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因此,大多会选择报团旅游。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


·海洋运输的运费追讨方法
      拖欠运费的主体包括真正的托运人/货运代理公司/船舶代理公司。运费一般是指海上承运人根据运输契约完成货物运输后从托运人或收货人处取得的报酬。可能是真正的托运人未付运费,导致拖欠货运代理公司/船舶代理公司/船公司运费;可能是真正的托运人已经将运费付给货运代理公司,货运......


·拆迁评估的完善
      一、尽量使评估价接近公开市场价。  房屋征收应当采用“赎买”政策,由政府出资购买被征收房屋,之后拆迁房屋、腾出土地,故应按公开市场价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11条亦明确规定:“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公开市场价要素包括:卖出和买入完全出于自......


·醉驾缓刑的条件
      醉驾缓刑的条件包括了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追债公司
    南京追债公司合法吗?律师提示:讨债公司并不合法,建议通过......


·成功案例故意伤害终缓刑
      关于对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在工作工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公司是有提起工伤鉴定的责任的,若公司没有提起工伤鉴定,员工的亲属或者员工本人也是可以向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鉴定......


·劳务关系的常见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问题我父母准备离
·你好我想咨询你的事情
·做蓄电池是特殊工种吗,我在莱州市电线厂从事铅酸蓄作10年
·我有一个女孩一周三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你好我是盐城长荡镇人请问离婚女方有那些赔偿
·请问工地工人受伤,官司怎么打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辞退该怎么办?
·我孙女上三年级,父母离婚,小孩给男方,但是,我儿子从来不给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