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上班三天离职没办入职可以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工作。只有通过上班,才能够获得日常生活、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以及精神资料的来源和保障。除此之外,通过工作也可以实现个人人生价值。那么,当我们遇到上班三天离职没办入职手续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介绍。
  
  一、上班三天离职没办入职可以吗
  
  1、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
  
  2、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每一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所以根据单位的规定进行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入职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工作一天也要办正常的离职手续,留存好员工的辞职信。否则一旦员工过数月回来要求上班,并主张期间工资社保待遇,单位将极为被动,风险极大。
  
  二、职工辞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辞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辞而别的责任
  
  如果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试用期的离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辞职者需注意: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您不要偷懒,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
  
  (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
  
  (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5、如何确保签收
  
  直接通过快递邮寄上述文件,并保留好邮寄底单,同时根据邮寄单号打印邮寄送达的详细单,一并作为证据保留好。
  
  6、已依法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单位不同意辞职,如何解决?
  
  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可离职。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入职三天离职没办入职手续的情况。我们是可以离职的。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意味着劳动关系没有确认,通常在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近行协商沟通离职的相关事宜。我们提醒您,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谨慎决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央产房能上市交易吗?
      1.央产房,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即原产权单位为各部委以及中央直属机关的房产,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优惠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务院各部委机关等处的共有住房。2.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


·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的区别有哪些
      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的区别有哪些生活中很多概念人们是非常容易进行混淆的,比如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其实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为了帮助您做一个区分,我们在下文介绍了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负债风险差异股......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租车协议书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号汽油。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____......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2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


·供用电合同(三)
      供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
      一、格式: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配股的法律意见书(引言)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一)说明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二)说明根据发行人与律师......


·企业间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处理办法?
      企业间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处理办法?企业间经常会有经济往来,因此也总有几次欠债的情况。不过企业间的债务,要是不及时处理的话,就有可能造成企业资不抵债,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破产。那么您知道企业间的债务该怎么办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金湖县看守所
    金湖县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县城县政府西面,路线导航:从金......


·一起发票类犯罪的成功辩护
      王兴(化名)是豫东某市一家大型家电A公司的物流部经理,主要负责......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


·非法经营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非法经营罪的定义。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质押合同书面范文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非法越境现在是怎么处置的
·房屋装修出现大量空鼓墙,砖,应怎么维权?
·家里宅基地,市政排污管道,未经公示,直接把污水井做在我的宅基
·我的手受伤了老板只发半月工资给我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 想离婚要办结婚证吗 ?
·您好!我老婆是开三轮车,被汽车撞的当场人和车分离十几米,老婆被撞的当时晕迷十几分钟左右,首先是发现头
·欠款十万多,现在无偿还能力,对方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怎
·某某卫生院领导是否有权把该院承包给老板经营十五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