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只不过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支付的费用更多一些。那究竟夫妻在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
  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一)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时的注意事项
  (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二)、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三)、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一般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由起诉的一方实际垫付诉讼费,至于这个费用最后是由哪方承担,则要看哪一方败诉了,那就由其承担。至于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的问题,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由于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可能一时没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对于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原则上构成非法同居。为了进一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一、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同居权......


·离婚案中房改房的处理
      1、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房改房有按照房改房政策取得所有权和尚未取得所有权或仅有使用权这两种类型,离婚时也要分情况处理房改房。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


·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父母都比较在意的事情,谁都不想自己的孩子落在对方的手上,而自己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探视,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离婚父母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那么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
      离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法律关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承诺的有效条件
      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它行为表示对一项要约的同意即为承诺。”可见承诺的实质是被要约人以声明或其它行为作出的接受一项要约的意思表示。一、承诺的有效条件从公约的定义和有关其它要求来看,一项能够导致......


·中移全通分批入职的好处是什么
      现在随着大学生人数的增多,很多企业都增加了岗位数量,特别是新兴产业更需要年轻人的加入。年轻人加入企业能够为企业带来新鲜的活力,增加企业的效率,但是有的企业并不是一次性的需要很多员工,但是不招收又会错过很多优秀的员工,您可以了解一下中移全通分批入职的好处是什么?......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二、裁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不提起诉讼因此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停止......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故多发地。车辆在环岛发生碰撞后,交警到场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这个关系到后期赔偿的问题。那么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结合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下这个问题。一、环岛交通......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钢结构在许多的建筑工程当中,都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钢结构这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您对于钢结构是很清楚的,如果质量不过关,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坍塌。所以,我国在对钢结构工程验收的时候,也是有质量等级......


·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是最重要的一项。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会商量好房产分割方案,并用书面协议确定。很多夫妻办好离婚手续后,即便是签署了房产分割协议,出于防止违约的目的,通常会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加协议的效力。那么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


·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是我国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一项违法行为。经常会有人因为非法集资败落而杀人,这是很不明智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去了解一下因非法集资败落而杀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犯罪律师
    南京犯罪案件律师处理个人犯罪和公司犯罪案件,为犯罪嫌疑人、被......


·侦查阶段律师作无罪辩护并提供证据,邓某被不批准逮捕
      在益阳市...赫山分局提请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1.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


·医疗过错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如何认定?是怎样认定的?医疗过错如何认定(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医疗上对病史询问有严格的规定,包括病因及诱因、主要症状及出现的时间,伴随症状、相关的阴性症状、体征、以前的诊治经过、病情的发展过程及有鉴别意义的其他阴性症状......


·挪用公款罪的案例分析
      1、挪用公款罪案例一(1)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丁某,原系某市环卫局出纳员。丁某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转款不记账的手段,擅自从自己负责保管的公款账户中分数次挪出公款,累计金额达一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 六万元的借条,我找律师在法院判了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完
·合伙软件开发,您好
·赤壁市第一看守所可以探监吗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提交诉状法院什么时候受理通知?
·法官您好!我是一个被拘留在你们泰州看守所一名男士的姐姐。他叫
·同车人喝酒,司机喝酒,同车人却司机喝酒,什么责
·欠农民工资丶打电话不接丶找不到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