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大多数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城市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方,有很多工厂,这些工厂用地是通过在政府机关划拨而得来的,属于有偿使用,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工业用地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此种方式得到的土地,是不能进行转让,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与其他类型的土地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需要提出续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企业单位会无偿收回土地的适用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屋面工程是重要的单位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商品房的正常使用,如果屋面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商品房顶楼就面临漏水风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加强质量管理,按照规范验收。那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得到法律的保护,它也是维护我们自己权力的重要管理制度。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制度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的农民工人朋友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所以我们要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员1、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2、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维......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私募”“私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


·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属于我国法定的节假日,通常劳动者是可以休假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能不少劳动者都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帮助你进行了解吧。一、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元旦总共休息3天,所以1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退工标准如何把握?
      1、传统的用工模式只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的直接用人主体,也是劳动者劳动的使用者。而与传统的用工模式不同的是,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它同时涵盖了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与......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出让方《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2、《股权转让合同书》;3、出让方股东(董事会)决议;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5、原公司章程;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8、授权委托书(转让......


·盗窃罪赃物怎么处理,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
      有很多人很疑惑从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那里缴获的赃物该怎么处理?找到失主还好办,如果找不到失主,赃物该何去何从?司法机关又是怎么依据赃物的价值进行量刑的呢?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请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盗窃罪赃物该怎么处理刑事案件起获赃物后予以扣押,根......


·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
      您在工作的工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各种的意外,那么工伤认定和赔偿就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那么我们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不满,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工伤认定复议了,那么,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看看。一、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复议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会同外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像应收账款、利息收入都是债权的体现,而应付货款、银行贷款则是企业的债务。企业应该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时结清拖欠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那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一级看守......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发表的退伙协议
      退伙协议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系合伙......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五
      5、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临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近几年,我国的高速公路修建可谓是十分火热。高速公路的修建使得各个城市之间的来往更便利快捷,修建高速公路会涉及到对土地进行征收,而每个省份甚至每个城市对于土地征收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临沂高速公路征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不管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条件才行,而这其中对设立公司的人数做出了规定。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在22号仪征宝能广场买了个手机,同时办了个可撤消手机套餐,
·我是网上结识的陌生朋友,通过微信聊天说黄金价格会上涨可以通过买期权赚点零花钱,我告诉他自己一点不懂,
·有个法院执行没有履行,是个担保的,会对信用度多影响吗,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
·我是來自台灣我先生的堂哥關在福建省南平市看守所如何從台灣
·有前科的人再犯错和没前科的人犯错一样吗
·全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弟弟被检察院带走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