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首页
>>
法律知识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严格规定的相应的权利划分范围与权力相对人,很多时候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混淆,出现了类似像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现象,那么具体什么是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呢?两者又有什么区别,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一、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概念的区分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二、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构成要件的区别
无权代理:
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
无权处分:
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
2、处分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3、无权处分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三、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法律效力的区别
无权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
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两者虽看似差不得,但实际上是不同的范畴。特别是在效力对象上的区别一定要注意划分,一个不是违法行为,一个是违法行为,差别很大,所以一定要谨慎对待。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凡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归改进一方。...
·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一、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银行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也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
·
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这其中人们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会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婚前房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
·
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几种?
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几种?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
·
劳动合同法工作再变更对我们是否有利?
每个人都要靠劳动来维持生活,于是就有了劳动合同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当劳动合同法工作再变更的时候,它究竟对我们更加有利还是相反呢,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呢?接下来我们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年劳动法对调整岗位的规定......
·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间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来上班的话,那么就视为职工旷工。通常情况下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
·
入职一般要问些什么事项?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的道路有两条,一条就是继续学习,另外一条就是工作,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来说,职场似乎比较残酷,所以一定要在入职前弄清楚相关的事项。那么,入职一般要问些什么事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入职一般要问些什么事项这个问题以及......
·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对于那些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人员会受到什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位于秦淮区石杨路26号,前身是南京市白下区看守......
·
财产分割纠纷案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接受本案被告黄xx的委托,我作为他......
·
民事起诉状
【范例一】民事起诉状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厂职工,现住××市××区××......
·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在与医院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四、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建议最好在当地聘请一位懂得医学知识的律......
·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是什么?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是什么?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能够有序的进行,对工程建设进行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这些管理规定。而在这些规定中最基本的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专门的工程施工协议。不过,在工程进行的时候还是会发生一些问题......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妈在小区转弯处被小车车头第二个轮子压伤脚,去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又有哪些赔偿sa
·
骚扰,有个女的说和我老公有染
·
我们结婚八了,有两个孩子。一直感情不好,婆婆把我们结婚证拿走就再也不拿跟我了现在
·
我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咨询
·
四个人打架警察判三个人打架一个人拉打架,
·
你好,邗江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接电话有办法吗?(不接电话就是去找
·
领导你好我是西安人,给河南省高阳镇zx村刘xx在西安干活工资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