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首页>>法律知识

    您应该都是有感觉的,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不照顾家庭,同时还经常从家庭拿钱。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不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夫妻出现矛盾时掌握财产一方往往转移财产,甚至在夫妻关系风平浪静时早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就会提早行动让共同财产缩水或消失,另一方发现后如果不提出离婚,难以依据《婚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婚内财产分割制度是对婚内弱势一方进行保护的立法重大突破。《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虽然正常情况下都是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夫妻不离婚,也是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情形规定,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而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往往都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来分割。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规定
      当夫妻关系不再恩爱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协议离婚,也有些人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当然对于财产的分割,法律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在我国,私生子一般被多数人瞧不起,而之所以成为私生子其实并不是孩子的错,主要还是因为他的父母在没有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之前就剩下了他。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对于私生子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即使属于私生子,作为父母也是需要进行抚养的。那现实中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
      虽然原则上夫妻在结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都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总是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个人取得的财产也是有可能属于个人所有。那到底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之所以会诉讼离婚,主要还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了才能得到解决,从而让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自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3、......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2011年4月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经原......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一)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二)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1、询盘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厦门......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的,那么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驾驶者如果有交通违章行为,并同时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两种,即扣分和罚款。针对其中的扣分是很多人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我国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机动车驾......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


·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提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得到采纳
      代理:原告结果:胜诉价值:本案原告为一公司总经理,后被公......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


·什么是诈骗罪从犯?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从犯可以从当事人在诈骗行为中起的作用进行认定,如果是起辅助、次要作用的,就是属于从犯。构成从犯,在我国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①本人必须认识到正犯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行为;  ②本人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缺陷期内使用的,如果缺陷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单位就可以拿工程质保金用来维修,从而保障工程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姜律师你好!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
·关于学校住宿押金退还问题
·我父亲工伤鉴定一级伤残完全不能自理回家又长病药费谁来报销
·劳动合同纠纷,我是一家广告公司员工上了4年班
·关于起诉的期限,我在今年5月16号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
·你好,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男方不给看小孩
·一审离婚未判离婚,后来二审没有继续起诉(因为男方口头答应同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