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构成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

首页>>法律知识

    抢劫罪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而且行为人实施抢劫不但会侵害财产权,还可能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了实现预防犯罪、惩罚犯罪的目的,刑法分则规定了抢劫犯罪的惩罚措施。那通常触犯了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已经知道抢劫罪的量刑起点非常高,即使只是抢劫一次,基准刑就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一次,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的,基准刑还会增加六个月。涉嫌抢劫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从自首、立功、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方面入手,争取从轻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部门管辖1、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


·刑法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的信用卡发行量跟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是持同步上升状态的,这样一种现象很明显的对于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打击,而且银行机构其实也在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有很大的财产损失的,我国刑法当中是专门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接下来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信用卡诈......


·法院如何运用刑事诉讼法查询财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财产类的问题,但是财产是一个隐私,法院不能随便的去侵犯别人隐私,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就要看法院是怎么处理的,法院强制实施是法院根据规律判定效果对被告人选用的强制行为。法院如何运用刑事诉讼法查询财产?那么,下面由我们为你具体介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利益。但由于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许多人对于何时委托辩护律师等情况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一、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有......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一......


·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
      若可能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处死刑的话,则一般是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经过一系列的审判之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判决生效,就需要报送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那么此时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死刑复核是人民......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多,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出现了,违章停车就是其中之一,很多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路上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以至于被罚款贴罚单,缴纳罚款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交通秩序,很多驾驶员正是由于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停车处罚单为此耽误时间,那......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专利权部分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能不能转让,还需要经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足设立公司的条件,其次还要审核设立公司的流程是否正确,如果其滥用职权,批准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公司成立,那将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受到刑事处罚,那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呢?一、滥用......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这三种义务存在着以下的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移所有权的是买卖合同,提供劳务支付薪金的是劳动或者雇佣合同。而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合同的定性不存在影响;第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在建筑工程领域,很多路桥企业都是民营的,它们在市场化过程中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股权结构混乱、企业管理体系缺失、经济效益低下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路桥企业可以进行改制,从而完成股份制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那么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相关内容
·深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深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路(公......


·北京律师吴丁亚解读新行政诉讼法
      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是怎么回事?  答: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


·夫妻分居多久判婚姻无效?
    夫妻分居多久判婚姻无效?一、夫妻分居多久判婚姻无效?1、夫妻分居多久都可能不会被判婚姻无效,但分居是诉讼离婚判离的条件。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确认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凭证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呢?下面就由我......

·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原因是:他人以前给我一块地,己经十多了,现在他要返悔要回那块地,该不该给还他。?
·因道路施工人身损伤
·狗在家门口被撞死,怎么办
·学历贷咨询有很多常识不清楚
·离婚 被起诉.各位大大快来帮我看看
·你好我想问问王律师离婚
·我的合作人消失了,八万元没给我san
·有一份以前的保单是爸爸给买的,被投保人是我,上面登记的姓名和现在的不一样,然后发现上面录入的身份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