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实践中如何预约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预约离婚是近几年才执行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与离婚一样,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流程才能办理离婚。而且预约离婚有效的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预约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预约离婚?
  
  1、先去填一张预约离婚申请表,写好日期;
  
  2、在预约日期到了,还要离婚的话,在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的手续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预约离婚在我国还没有正式的实施,但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执行了,根据这些地方的回馈,预约离婚可以大大降低离婚率,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减少离婚的措施,但还是不完善。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很有必要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要是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自然也就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充分的协商,并且要求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那一般夫妻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当事......


·相对来讲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高吗
      一、相对来讲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高吗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的赔偿标准算是比较高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


·离婚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分割
      1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只能判给婚前所属......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不少人会以一些理由来减少相关的抚养费用的支付,那么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有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而此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离婚财产分割车辆公证是怎样的?
      一对夫妻因爱而走进婚姻的殿堂,但也有很多对夫妻也因为隔阂而选择了离婚。在离婚案中常见的,也是大众们最搞不懂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有位朋友问到,离婚财产分割车辆公证该如何办理?今天我们就来为他解决这个问题。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


·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不过工伤赔偿会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计算,所以员工在要求对自己进行赔偿之前,应进行伤残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将用人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有可能会要求员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员工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1、《中华人......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


·公安局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局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公安局办案程序1.拘留期限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都切实的考虑到了实际的征地情况,合肥也根据实际要求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了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工作有依据,补偿标准有依据,但是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解读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认定、情节严......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
      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后没有保管好它,导致它丢失了的人也不少。......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不管是对一般的劳动者还是农名工,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要是有拖欠行为的话,很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此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拖......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将醉驾当事人拘留之后,会首先对当事人进行预审,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条件可以移送到检察机起诉。那么,醉驾公安部门何时预审?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回答,一起来看......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生活中我们常常要签订赠与合同,由此也引发出一个疑问,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大多数人对此都是一头雾水,许多人也常常将这两个概念搞混,实践性与诺成性是两个相反的概念,那么究竟赠与合同属于哪种类型,下面我们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成都美英茗傲教育科技公司卷款跑路,您怎么看?给你发了邮件!q
·我想要水吉人民法院的电话
·意外事件死亡我到底该怎么办?
·2000年诉讼保全申请一案,天门市法院到现在不执行,被告财产
·业主把车停在车场旁边的商铺门前不在车位(车场是免费的),业主说她的车轮胎被人扎了
·网上兼职做到一半没钱做了。刷了三千,说退款。她说退不了,已经帮我申请了,说三个工作日审核,三个工作
·养老保险要自已全出吗,我在一私营厂工作3年多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