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

首页>>法律知识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有什么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第八十五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第八十六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第九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检验,适用本法有关食品检验的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


·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享有立案权利的有关部门在收到相关的起诉材料后,通过审查对认为有立案必要的案件进行立案。立案后依法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对相关嫌疑人的抓捕,那么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立案呢?下面我们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情况下运行智能消费系统,经前期研究对接,2019年5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在押人员亲属纷纷尝试使用新系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监所“微支付”系统建设,极大方便在押人员家属......


·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安徽省滁州市市区有个看守所,下属县各设有一个看守所。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下:滁州市看守所地址:安徽省滁州南谯区大王镇前一站看守所站。联系方式:0550-3567797来安县看守所地址:来安县新安镇双塘村联系方式:0550-5......


·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
      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一、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2、醉酒驾......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一、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有效,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二、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什么是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


·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要约收购其实是一种收购的公告,一般是在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才能实施收购行为。进行要约收购也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且还有严格的程序。那么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一、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网上借的高利息,我可以通过法律只还本金吗?因为我没钱还san
·你好,在上月26号我做公交车上,公交与小车发生事故,我在车上创了腰,当时拍片没事,回家养了一周不好又
·我朋友借我信用卡用了一万,每个月他在还最低还款,2o21年1
·订婚两 俩人不和 彩礼不给男方起诉
·请问律师从澄江县用小货车拉自己家的菜上昆明市场集批发用交过路费吗
·电信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的上网猫拿走并且更换
·你好!律师。醉驾是怎么惩罚
·无锡市民豆浆里发现小老鼠 曝光反被判赔厂家1元钱
·认识一个男朋友三年中间他多次以工地需要钱像我借钱有欠条
·母亲是农村户口,现如何办理城镇户口的社保?谢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