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及所需要准备材料变更流程:
  
  1、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2、按要求准备材料。
  
  3、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4、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5、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二、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章;
  
  4、原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90元工本费。 税务登记证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分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3.组织机构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4.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股东:首先新老股东之间需要签一个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新股东和现存其他股东签署新的章程。由企业出面填写工商局的企业变更登记表,盖章后提交给工商局(办事人员要记得带企业的委托书),同时提交上述新章程以及新股东身份证(如果新股东是公司的话就交公司营业执照)。
  
  变更法人代表也要填写工商局的企业变更登记表,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情况表,同时上交给工商局派出方的任命文件(这个根据章程规定而不同)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两个手续可以同时办。新的营业执照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可以发下来。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更换法人或者是变更股东,首先是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变更股东,是需要新老股东两者之间签订一个股权的转让协议,然后到相关机构盖章提交,变更法人也是要到相应的机构填写变更的登记表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多种性质的公司,去其中就包括有多位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法律上的股东责任内容比较模糊。因此,常常会有这样的问题: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我们请您浏览下下文内容。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1、融资主体不同。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融资不仅......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注册公司时各类情况会经常发生,有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在公司注册后想要注销掉,公司注销也要遵从法律规定来办理,准备注销需要用的文件等等,我们要先了解公司注册后注销的流程。一、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1、国税办理注销(1)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同时联系公司的税务专管员......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成功壮大是离不开投资的,那么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呢?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企业也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通过融资的方式能够刺激经济的发展,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有关知识吧。一、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是以......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从行为人的主观上来看都是比较恶劣的,因为具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因此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这种情况下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
      虽说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在离婚之后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抚养子女并不是一辈子的,那究竟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抚养费主要是父......


·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的条件有哪些破产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破产和解制度构成现代破产法的主要框架。三大制度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依破产程序所进行的清算,目的在于立即进行清算,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底需要哪些条件。一......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出租房有瑕疵怎么办《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除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侵害健康权中,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害健康权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的......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润州区律师
    润州区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合同、物权、人身损害赔偿、......


·连云港市切实保护律师刑事辩护权利
      近日,连云港市.、市与市.联合下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侦查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可供您参考哦。最......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


·抢劫罪杀人罪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抢劫罪杀人罪
      在某些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例如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许您会疑惑,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罪犯以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论处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将带您辨析一下抢劫罪杀人罪的几点区别。一、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追尾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请问本人2010年买一套商铺,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补办
·是这样的吗?,我孩子被人偷走三天后被抓获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这方面的,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
·我们200多业主买了山投城上城的房子,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们房子的价格,这算不算开
·投资**公司。到期未还款。
·在网上报名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淘宝和拼多多课程,在合同中该公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