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毒驾的危害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毒驾的危害是什么 毒驾怎么处罚一、毒驾的危害是什么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毒驾是非常危险的,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二、毒驾怎么处罚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瘾君子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注销驾驶证。但是,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毒驾"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行政拘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强制戒毒;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不肇事不担刑责,一旦肇事就是恶性事故。惩治力度与违法成本很不相称,难以遏制"毒驾"行为,全国发生的"毒驾"案例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三、如何预防毒驾1、加强监管加强对吸毒人员驾驶资格的管理,也是预防"毒驾"的有效措施之一。缉毒部门在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人时,应该同时查吸毒人员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并与交警部门协作,针对有吸毒史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及被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申领从严把关、延期审验、不予申请和审验及暂扣、注销驾照等措施。因戒毒难、复吸率高,两部门还应该完善信息互通 共享机制。2、唾液测毒不能路边检测,也是"毒驾"频发的原因之一。交警让司机对着仪器吹口气,立即就能测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而缉毒人员要想知道司机是否涉嫌"毒驾",一般采取尿检、血检的方法,结果要等到数小时甚至24小时后才能出来。而
'唾液测毒'可以当场出结果。据介绍,"唾液测毒"只需一个测试条或一个特制棉签,只要沾有司机唾液的测试条呈阳性、棉签颜色改变,就可认定其吸食了毒品,准确度达95%以上。'唾液测毒'灵敏度很高,吸毒两天内查出的概率达99%。另外,有些药物含有部分受管制的精神性药品成分,'唾液测毒'还能区分出是'吃药'还是'吸毒'。我国目前对毒驾并没有一个完善的规定,要是行为人吸毒后驾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触犯《刑法》的,但是毒驾非常危险,我们自身也应该拒绝它。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通常规定有三五年不等的有效期,合同到期后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这个问题,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为您整理了相关法......
·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无论是哪种发明创造要想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进行专利登记。不过这个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怎样的呢?对于普通人来讲,其实性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
·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望不可及,有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车辆在路上行驶难免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若是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该怎么赔偿呢?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
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镇江市首家由镇江市总工会牵头,镇江市人社局、市.共同设立的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社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法律援助电话:0511-12348法律援助电话:0511-12348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能为参与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
·
北京律师吴丁亚代理车辆商业保险理赔合同纠纷终获全额赔偿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负责人苏少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媛媛,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颖。委托代理人吴丁亚,律师。审理经过 上......
·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
·
怎么设立私募基金?有什么条件?
怎么设立私募基金?有什么条件?一、什么是私募基金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这件事可以算通过吗?,我们单位出资进行一家国企改制
·
左撇子食指中远节坏死,伤残怎样界定
·
我已经上诉立案交纳费我应该知道案件进展情况了解下情况是否可以
·
我公司于18处理窑顶未经股东大会和招标就开工了,而且是内部人做的。项目支67000多元。请问这
·
我在西乡被一老板拖欠工资五个月请问我能怎么要
·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
·
你好摩托车撞伤行人至骶骨骨折,头皮撕裂伤,右侧肩关节肌肉损伤
·
尊敬的领导:我是看守所33导许xx的家属,我在8月28号给他
·
向单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我的房屋证件给了私人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