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在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时,其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有些家庭中孩子的情况特殊,即使已经满了两周岁,但此时仍是需要母亲的照顾,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处理抚养问题的时候,母亲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当然,二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3)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子女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二周岁以下子女可随父亲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由此可见,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普遍原则,以有特殊事项存在而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要是离婚夫妻没有处理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那此时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当然,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至于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其基本构成是两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调解无效。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款,对此的效力如何呢?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法庭上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十分重要,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各种家庭纠纷问题。所以很多都会选择在离婚前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会比较顺利。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第二、需要另外那位......


·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违法行为,集资诈骗有别于前者之处就是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如果通过集资诈骗手段来骗取老百姓钱财,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这种性质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加严重和恶劣,那么,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呢?一、集资诈......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
      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一、因救人闯红灯的记录可以消除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因为救人......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


·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说结婚容易但是离婚难,这个难主要是因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容易分。这些都应该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好的,但是有很多夫妻对这些问题并不能协商,这时候就会向法院起诉,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


·经济案件诉讼费标准
      经济案件诉讼费标准经济案件诉讼费标准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参考以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好坏。只要保证国有企业一直处于稳定状态,通过企业改制的方式来来保证企业的活力。而在国与企业改制中会涉及到职工内退的问题,影响到职工的权益,......


·关于诈骗罪的认定问题有哪些
      诈骗罪是常见的犯罪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区分诈骗罪与其他类型的诈骗罪的区别。其实,只要掌握了诈骗罪怎么认定就能很好对其进行判断。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诈骗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诈骗罪的认定:认定诈骗行为与借贷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扬州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


·岳阳仇伶律师认为出卖人无权将已办理抵押的车辆卖给买受人,应将购车款全部返还给买受人。
      被告陶某将抵押车卖给原告孙某,原告孙某支付购车款80800元给被告......


·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企业经营一般都会和其他企业发生债务往来,有时候甲公司享受对乙公司的债权,而乙公司又有对丙公司的债权,那么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是什么?下面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学习下。一、债权债务抵......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以较快的完成商品房过户,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有些时候使用赠与的手段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如果是从商家手里买房,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今天......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离婚房产财产是怎样分割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几个要素是什么?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开发商跑了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修建公路,占水稻田没有得到补偿,村里不管,找承包商,就是不给予赔偿,不知怎么
·我以前在王集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不见了,现在又在复要领结婚证,
·我和老公的关系之前还算稳定,他做点水产生意,每天中午晚上准时
·本人四月你上班受伤,因是內伤。只是腰疼。未在意,继续上班,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