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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达路香缇美景小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027-83512217 邮政编码:430000 为加强被拘留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被拘留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被拘留人员的教育、改造、管控质量,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被拘留人员重新犯罪,在区拘留所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意在把被拘留人员的“拘留期”转变成“普法教育期”,将普法融入拘留所“教育、感化、挽救”的职能作用中。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改变了许多拘留人员的后半生,增强了被拘留人员遵纪守法和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的意识,对预防其走向犯罪道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我市首个“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江汉区拘留所成立。调委会成立后,主要调解被拘留人与被拘留人之间、被拘留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通过真实的案例,帮助被拘留人员梳理认识上的误区、分析行为上的偏差,使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如果任其发展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进而指明出路,让其自觉知错、认错、改错[www.csj64.com]。。 ┝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13986213581(顾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拘留所 ·武汉市汉南区拘留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拘留所 ·广水市看守所 ·石首市看守所 ·鄂州市看守所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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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刑九行贿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刑法中规定了许多有关刑事案件罪名的宣判和量刑。其中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也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奸罪,即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对于强奸罪,怎样清楚地认罪和判刑?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一、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第二. 犯罪终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故意伤害犯罪预备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1、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 行贿一般是指普通公民或者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给予财物,以此想要让他们帮助自己非法牟利的一种行为。而此时针对不同的行贿主体、不同的行贿对象,其实构成的具体罪名是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其中自然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问题吧,此时行贿. 最新武汉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及位置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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