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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油新线 乘车路线:地铁线地铁S线 联系电话:025-110 邮政编码:210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57670467 2017年7月1日,省军区开始按照新的机制运行,原有的四大部门重组为“办公室、战备建设局、政治工作局、国防动员局、保障局”。随后,原属于省军区的看守所也进行了改革,转隶至省武警总队领导,重新组建为“武警某某省军事看守所”。例如,“海南省军区看守所”现已移交给武警海南总队,更名为“武警海南省军事看守所”。 需要强调的是军事监狱和地方监狱的武警职责存在差异。在地方监狱和看守所中,武警主要负责外围的武装警戒,充当哨兵的角色,而内部管理则由地方公务员负责。而在军事监狱和看守所内,武警不仅担任武装警戒,还负责内部管理,由现役编制的官兵担任管理人员。 通过这一轮军事改革,将军事监狱和看守所移交给武警部队管理,是一种合理、顺理成章的举措,有助于更好地适应新的军事格局和部队职责,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秩序。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概况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是专门关押军人犯罪入狱的劳动教养场所,是改造罪犯的重要基地,既有政治学习教育,也有劳动改造锻炼,还有文化娱乐活动,但是没有外出人身自由。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是为保障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羁押场所,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教育,管理他们的生活和卫生。 ![]() 看守所关押的对象主要是未决犯,即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但尚未被法院宣判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以后,会被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24小时[.长三角律师网]。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可达37天(刑诉法91条),这段时间也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期。过了37天,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则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发给释放证明,离开看守所。 ![]()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律师电话:13057670467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探视: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宿迁市女子看守所 ·新沂市看守所 ·徐州市女子看守所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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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组成的,当然诈骗罪也不例外,只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了相关内容,供您阅读。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 中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财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无力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败诉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有期徒刑最多服刑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书证、物证等证据,由于证据更具有客观性,所以为审判主要依据。但是,证据也分为了合法证据以及非法证据,针对这类问题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面我们一起来. 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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