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首页>>法律知识

    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一、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根据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的定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从这个定义看,确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质特征的,是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所承担的特殊合同义务以及违反该合同义务应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在海上货物运输纠纷中,一旦确定承运人须对货物损害负责赔偿,那么承运人的具体赔偿责任范围究竟有多大,将是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论的重点之一。二、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损害1、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按照货物发生的损害结果可将其分为货物短少,货物毁损和货物灭失三类。(1)货物短少,是指原货物数量或重量上发生了减少。货物毁损,是指原货物仍然存在,但已经遭受损坏,或者价值上发生了减少。(2)货物灭失,是指原货物已经不复存在了。(3)至于对承运人因迟延交付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仅仅只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认为不应作为一种货物损害的结果。2、按照损害结果与损害行为之间的关系,可将货物损害分为积极的损害和消极的损害(又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积极的损害(直接损失),是指受损方现有财产的毁损和灭失;消极的损害(间接损失),则是指受损方可期待之利益的丧失。积极的损害和消极的损害合称“实际的损害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的地点不同,直接申报又可分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到巡回征收点申报和到代征点申报三种。2、邮寄......


·农村拆迁有关补偿是什么?
      农村拆迁有关补偿是什么?一、拆迁补偿金的种类(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一、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


·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不是当事人随时想提起就能提起的,法律中规定在某一些比较特殊的时候,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此时要想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那究竟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提出离婚......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工程款拖欠纠纷如何解决?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日常中,施工合同经济案件频频发生。在拖欠工程款严重威胁到施工企业生存的情况下,把希望寄托在建设单位发“善心”归还拖欠款,在市场经济和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只有拿起法律武器,向.提起索赔诉讼请求,最后取得法律公正的解决,维护自己的利益......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情况下运行智能消费系统,经前期研究对接,2019年5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在押人员亲属纷纷尝试使用新系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监所“微支付”系统建设,极大方便在押人员家属......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分为了交易前的贷款流程和交易后的贷款流程,这两种流程都是不同的。不过对购房者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贷款买卖交易流程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二手房交易前的贷款流程1、贷前咨询。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成骨不全症 脆骨病算几级残疾
·咨询一下,医疗纠纷,我丈母娘2021年9月6日入院,9月8日
·坐公交车被同排座位一个男的动手骚扰,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淘宝未授权销售问题,不能
·请问单位只为劳动者缴纳了养老保险,其它四险没徽,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吗
·请问,新房不入住,也要交采暖费吗
·请问9级伤残应该理赔多少.
·请问律师: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每天上班95小时,无休息日,偶尔额外还加班,考勤是打
·银行的朋友让我在他们银行贷款跟他合伙做生意,当时说这个款由他来还,已经三了我可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