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国家干预的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国家干预的条件 一、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国家干预的条件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2、是必须要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无权径自作出调整。
关于国家干预违约金需要注意合同法的表述,当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时,调整的条件较为宽松,也就是说,此时只要当事人提出请求一般就可获得调整,而于高于损失情况,除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否则一般不予调整。何为过分高于损失呢?法律尚未规定,但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以不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30%作为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标准,可以作为处理类似问题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之所以作此种规定,原因在与违约金条款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它约定于违约之前,它与违约后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一致,本属正常;加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故除非过分高于,否则一般不予调整,这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其调整必须有当事人自己作出申请。还需要指出的是,调整的标准是“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113条的规定,应该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使得违约责任的承担达到如同合同就像完全被履行时一样,即就像没有发生违约行为一样。
二、 法律对居间合同的规定
目前中介公司的操作方式都是以居间的方式进行,这已经在业内形成共识。作为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法区分了两种情况:促成合同成立,中介公司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中介公司可以要求必要费用。这里的合同应该是指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居间合同约定了买卖合同的所有条款,而且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署了,应该视为已经促成买卖合同成立。故笔者认为,当买卖双方违约不肯签订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要求支付报酬,这在法理上应该没有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支持的很少,因为法院往往看结果,注重形式。
中介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方式主要有三种情况:1、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要求支付报酬;2、因买卖双方违约,未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要求支付必要费用;3、因买卖双方违约,未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要求支付违约金。前面两种法律有明确规定,其实第3种《合同法》第107条也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约方对于造成的对方损失是有补偿的法律依据的,损失的一方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违约方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个补偿国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干预。当然国家干预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是有条件限制的。会为您提供更加具体的实际操作的法律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在生活中,公司为了规范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明确各个负责方的职责所在,一般都会制定相关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那么合同履约管理制度有哪些要求呢?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提供一份关于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的范本,方便您更为方便的认识合同履约管理的具体的制度要求。合同履约管理制度某某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知识越来越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物品买卖之前大多都会就物品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物品的质量标准等方面做出相关的书面约定及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方不能遵守合同必然就会发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呢?......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那么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以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为例,为您介绍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


·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起诉状范本合同起诉状(1)原告:(2)性别:(3)出生年月:(4)身份证号:(5)住所地:(6)被告:××公司(7)住所地:(8)法定代表人:(9)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居间服务费×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10)事实与理由:被告进行业务......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目前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在生活中出现较多,因此本文主要阐述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的法律规定。一、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合同无效的概念合同无效,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2)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52条规定......


·网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网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人民法院网上办案操作办法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网上办案、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上办案主要指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立案、审判、执行、......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一、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获时,肯定是种植桃树的所有权人取得桃子的所有权。二、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租赁一块土地,进行种植,那么土......


·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市场需求变化、企业产品滞销、公司资金链断裂等等原因导致面临倒闭,那么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呢?网的我们在此为您介绍分析,希望读者能参考,并且在实际当中能运用以此保护自身利益。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


·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而未能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错吗?合同到期离职有补偿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条例,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这方面的疑问。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 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案情简介:    家住武昌区的李某某携带外形类似冰毒的晶体若干,来找吸毒人员柯某某,称自己带来的是冰毒,并请柯某某品尝。......


·离婚继承律师: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吴丁亚律师提示,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一)征收耕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统一按相应耕地地类平均年产值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可能会出现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时合同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按照规定,所有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什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该提交哪些资料?这些知识每一位司机朋友都应该知道,下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厂房坼迁如何赔偿,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
·你好,我游城乡的,现在带着两小孩在广东佛山工作,我们分居几年
·电动车被扣了合格证上重量5千克,但实际重量5千克,处罚要1200还要拘留15天怎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老公单位填退税表格需要填写我(老婆)的身份证号码吗
·应该怎么赔付,建筑工地上工人在上班时间受伤:两只手的小指和无名指都断了两节请问应
·双休日加班用正班调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商业索赔,,商业索赔怎样计算
·房屋买卖,与开发商已签订协议
·请问一下我预约探监号被孩子删除了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