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多继承遗产

首页>>法律知识

    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很多时候都会偏袒大儿子一些,因此在子女众多的家庭,其他子女就想知道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但要是其他子女生活困难的话,是否也能够多继承一定遗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死亡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遗产。至于各人继承遗产的多少,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但也有某些继承人比其他继承人多得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二、第三款指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由此可见,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某继承人之所以在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一些,完全取决于这个继承人的生活是否有特殊困难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如果说长子成年早,而父母收入又少,帮助父母抚养弟妹,贡献较大的,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可以适当多得些遗产,这是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的多少来考虑的,而不是因为是长子就能多分一份遗产
二、生活困难的人能多继承遗产吗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因此生活困难不是必然会多分到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必须同时缺乏劳动动力,且再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多分遗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众多子女的家庭中,并不是长子就能多继承一点遗产,原则上子女之间是均等的继承遗产,但如果有的继承人生活比较困难或者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多分一点遗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您对这一直存在疑问,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


·遗嘱继承中遗产要怎么分配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呢?在遗产继承开始后,如果存在遗嘱,在遗嘱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遗嘱继承......


·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多继承遗产
      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很多时候都会偏袒大儿子一些,因此在子女众多的家庭,其他子女就想知道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但要是其他子女生活困难的话,是否也能够多继承一定遗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是去世了,此时对于他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遗产,然后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说到遗产的分割,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1、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


·反担保抵押合同中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反担保抵押合同中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离婚之后子女教育费怎么分担
      夫妻离婚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其中包括了子女教育费和医疗费。现如今,子女读书涉及到的费用越来越高了,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教育费怎么分担?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离婚之后子女教育费怎......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一、什么是最佳证据规则?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数个证据对某一特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有证明力,只能采用可能得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明力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制度。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南通律师谈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债?
      徐某某曾拖欠马某某货款125880元,并出具欠条,但欠条已经撕破,撕破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本案中,徐某某仅仅将欠条撕破,当面扔在垃圾桶里,与常理不符。在结帐过程中,徐某某辩称以发票欠条冲抵货款,在逻辑上难以成立。律师释法:根据双方提供的证......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田军,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
      交通事故赔偿,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随着车辆的拥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的日趋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出现,出现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伤者如何向过错方和保险公司索赔?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赔偿和减少自己的损失,是交通事故事......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西双......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是不是现实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呢?当然不是这样,就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来看,这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那到底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申请专......


·矿山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矿山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从而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属于股权转让。相比于实物交易,利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在产项目,可以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因此,股权交易是目前很多投资者喜......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是城镇退役军人,98年退伍后被赣榆县xx安置到赣榆县墩
·在浙江宁波购买了一台二手事故车
·产证除名费用,现在市场价
·我该咋办 急待回复,购买一款索尼单反相机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打人构成轻伤怎么起诉
·你好!想问一下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你好,请问银行流水可以作为销售伪劣产品证据吗
·记账,今天我们公司支付了一个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