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建立在当事人充分协商一种的情况下,此时要保证协议是自愿、平等签署的。但实践中有的人总认为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到底该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应当根据情况认定。(一)一般情况下,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在审理过程中,应当着重审查,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无效情形。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均应依协议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显示公平的情形,应当进行实质审查,应当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数额与协议中约定的数额进行对比,如果实际损失数额明显超过协议约定的数额,应允许受害方撤销或变更赔偿协议;相反,如果实际损失数额明显少于协议约定的数额,亦应允许赔偿义务人撤销或者变更。对于达到何种程度才可认定为“明显”,系法官裁量权的范围,但笔者认为不应随意扩大,根据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及理论界的通说,一般可以30%为限度,即“超过或者少于30%”便可认定为显失公平。(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内容应当进行实质审查,探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1、如果当事人并未就赔偿事项全部约定清楚,而仅就其中部分赔偿事项达成了协议,那么对于协议中少列的应当赔偿事项,赔偿权利人仍可就少列的赔偿事项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2、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并未表明详细的赔偿事项,仅概括的列明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认定为双方对自己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只要该处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该协议就应认定为有效,赔偿权利人应就该协议主张权利,赔偿义务人只就该协议履行义务。3、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虽然列明了部分赔偿事项,但经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就整个赔偿事项的概括约定,这种情况下双方也只能按照该协议履行,赔偿权利人只能就该协议主张权利。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可能是因为协议的签订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无效的。但一般情况下该协议在双方签字之后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重新规划用地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造,需要对规划中的土地或者房屋进行征收,同时向征收者做出经济补偿,耕地、房屋、厂房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那么湖南厂房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一、法律关于厂房征收的规定《条例......


·电话诈骗如何举报
      现在社会骗子越来越多,骗人的花招也是各种各样,现实生活中有骗子,网络当中也有骗子,现在就连电话也有好多的骗子,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能预防上当受骗,遇到电话诈骗如何举报?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对于诈骗电话以及所产生的欺诈时刻提醒我们,无论......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南京刑事律师谈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重婚罪被免除刑事处罚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李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李某某重婚一案,经过阅卷开庭,同被害人及时调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后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加上本案的发生是由于民事离婚诉讼没有顺利解决双方的问题,导致本案的发生,综合考虑,积极辩护并参与调解,后被告人被判......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此时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具体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是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还是拥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


·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租房合同成立之后,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通常是在租赁期限到期的时候进行解除,但这也不排除提前解除的情况。那么在此时,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


·贵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办理流程是什么?
      五险一金实际上就是您常常说到的社会保险,公司和员工个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每个地区有其不同的发展情况,故而缴纳数额也不一样,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随之改变。贵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多少呢,的我们带你看看。贵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犯人明天出狱怎么没有通知吗
·我离婚手续掉了。但我的户口一栏还是己婚怎么?
·你好,我结婚三,现在有一个两岁半的孩子,要是离婚了孩子归谁呀?现在我在本事有两套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盗窃罪然后被取保出来了马上开庭了又被逮捕回去是怎么回事
·我儿子今年在里面关压几个月,我们充的生活费还有余,人已经转走
·你好请问是xx律务的律师吗,我想请问我收到短信没看懂意思,我
·工亡赔偿金,家庭纷争无法获取,赔偿金如何分割,比例是
·您好,我老公找的小三是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小周家的,微信转账给
·您好,我爷爷在四十几岁的时候离世,离世原因我追问家里的叔叔们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