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想上市,企业并购应遵循哪些原则?

首页>>法律知识

    想上市,企业并购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和保险等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都要依法行事。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才能避免各种来自地方、部门和他人的法律风险。
二、实效性原则
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即在资产、财务和人员等要素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益最大化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保证能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实际效果,而这些实际效果可以表现为整合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企业形象的完善和各类要素的充分利用等。这里应避免整合中的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做法。
三、可操作性原则
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要的条件或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整合的方式、内容和结果应该充分让公司员工、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知晓、理解并能控制。
四、系统性原则
并购整合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种要素的整合,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带来整个并购的失败。Nardozza(1997)提出,并购后整合战略要获得成功,关键要帮助公司实现领导团队、公司战略、公司结构、人员、产品、流程和技术八个方面的快速整合。并购整合的系统性、复杂性决定了其实施步骤必须根据双方企业实际情况与并购整合目标系统地计划、实施和控制。成功整合的组织往往采用切实有效的方法安排组织的各个部分。整合它们的结构、过程、系统和文化,然后,将所有这些部分统一按照战略意图进行安排。在实施有效安排时,关键是领导者的安排,不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并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低估了领导者对并购成败的影响。更有甚者,许多公司对并购后文化的一体化忽略了,没有及时引导和塑造新的文化,而是简单的以为各种不同的文化存在有利于组织的稳定,而且也没有下功夫触及整个组织敏感的话题,结果为以后的战略和管理埋下了定时炸弹。
五、快速实施原则
并购完成后,并购方要尽快行动实现资源的转移。比如,在资金方面,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需要快速整合;再比如员工的热情,也是有时间价值的,公司领导者如果不能快速很好的利用它,也必然会消失。在并购宣布时,两个组织的员工和各利益主体正期待着改变并做好了准备。然而,当变革没有根据心理预期到来时,他们心中的不确定感就会增加,这将直接影响到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因而必须制定相应的对策实现资源快速转移,尽快让员工感受到并购的价值,为新组织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照以上企业并购应遵循哪些原则,并购后双方经济,技术,产品和团队合二为一后,便会使新的企业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奔向上市的道路,使企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双方的利润都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及未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公司给员工缴存五险一金是现在大多数公司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五险一金和员工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人在入职时只知道公司缴存了五险一金,但是却不知道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以及如何知道是否缴纳了五险一金,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一、“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有哪些不管是怎样的公司,其中的公司章程都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而公司章程通常是在设立的时候由股东大会制定的,那在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约定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实际进行裁员。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被裁减员工夏官营的补偿。而在裁员的过程中,企业也是有一些义务的。那到底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劳动法》专门制定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可......


·成都市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
      成都市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公司注册流程是很复杂的,如果提前了解了公司的注册流程费用,那么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就能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而且在每个城市地区注册公司又有着它的特殊性,收取的费用有着一些差别,免费的项目也不尽相同。网站就以成都市为例,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请您往下阅读。公司注册流......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二、债权人如何追回债券第一、通过强制执行公证......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比较典型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个体施工队伍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违法承揽建设工程的;(2)施工单位冒用、盗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蒙冠斌律师为涉嫌“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2012年2月,李某某、刘某、李某等人涉嫌制造毒品罪被.提起公诉,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的蒙冠斌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李某某提供法律帮助。该案涉案的毒品多达20多公斤“冰毒”,涉案人数为6人,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将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本案......


·“倒票”行为法院怎么判刑?96.4万元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却丧失票据权利?
      案情回放:        2013年12月15日,某公司向郭某处支付96.4万元现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为某丽公司,收款人为某达公司,付款行为工商银行沈阳某支行,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据流转情况为沈阳某达公司背......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产业结构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相应的就会有很多工厂倒闭,工厂倒闭后依旧需要对员工进行工资补偿。那么工厂倒闭工资比例这一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相关知识......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一)资金拨付申请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由征地拆迁单位提出资金计划,经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李律师我父亲在农村彩钢队务工右手指中指第一
·妻子不愿跟我离婚我该怎么?
·肇事逃逸责任追究,我外婆十几年前被一辆拖拉机撞到
·我名下的三轮摩托2O16月强制报废了,车找不到了,对我现名下的微型货车检有影响吗?求
·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婆家后还没有土?
·我在淘宝上买的物品,不适合我要的,对商户说他同意申请退款,我申请过后迟迟不给我账上返钱,老是让我等等
·公司辞职人员再辞职后未把公司车辆的行驶证交还
·请问我本人在深圳,由于儿子在河源市新市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请
·农商银行定期存单没有秘码没有到期非本人能取出来吗
·我想咨询一下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