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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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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
取保候审
怎么写?故意伤害罪的
取保候审
申请书必备四要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些要素中,最关键的是事实与理由,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提出应当
取保候审
的事实和理由,并进行综合分析、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
的。二、
取保候审
的办理程序1、
取保候审
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
取保候审
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
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
。申请
取保候审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取保候审
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
取保候审
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
取保候审
决定书》和《
执行
取保候审
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
取保候审
法定条件的,不同意
取保候审
。不同意
取保候审
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
取保候审
。3、
取保候审
的
执行
。
取保候审
的
执行
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
执行
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
取保候审
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
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
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
期间届满以后,负责
执行
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有关
取保候审
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未判决之前,都是可以依据
取保候审
的相关条件来办理取保的,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保释金,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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