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很多人都会忘记在合同中添加对违约金的规定,担心如果发生违约事件怎么办,自己该如何来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呢?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做出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如何归责?
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到底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是一直困扰司法实际工作者的大难题。这种情况实际上涉及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归责原则等立法精神。有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笼统地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一旦违约如何承担,易引起争议。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争议就更大。对此,有观点认为,合同是当事人为一定经济目的达成一致的合意,包括所有条款在签约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要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的,就不应要求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有观点认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无权提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计算赔偿额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影响守约方提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法这一条中所确立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单一的,只需客观上的违约行为,而无须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对方是否有过错,也可以推导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诉,参看上文您会对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以及违约金的归责和赔偿问题有进一步了解。以上是对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在上向我们的专业律师提出,我们将尽心助您争取权益和规避风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一、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一、二套房贷款比例“二套房的房贷的首付”其实是指第二套的普通的自住房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指的是以借款人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普......


·个人租房协议书怎么写?
      作为劳动者,可能会迁徙到沿海城市务工,这里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租房这样的问题。在书写个人租房协议书时,我们肯定知道租金问题,租房时间,租房起止日期等等,但还有更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具体又有哪些呢?下面将给我们做出详尽的解释:个人租房协议书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


·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经常发生纠纷。对于一些小的纠纷,开发商可能愿意与购房者通过协商解决,但对于一些争议比较大的纠纷,很有可能要借助司法途径。此时就需要有证据来作为支撑,那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现在,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交房时出现的问题......


·超市受伤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超市受伤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如下规定: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内容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内容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一、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按照《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1、担保合同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违法买卖贴现而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 北京金融票据律师
      原告因与YM植绒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从YM植绒有限公司取得了YM植绒有限公司交付的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出票时间2011年5月30日,出票人YM植绒有限公司,收款人SM制绒公司,票面金额20万元,号码202508xx,汇票到期日2011年11月30日......


·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一金中社会保险的一种,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在于缓解了看病费用高的压力,如今有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同时员工自己也会交一部分购买保险。那么,当我们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时候,该如何报销,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呢?一、医保......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对于债券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进行的。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如果投资者进行投资,就与发行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公......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男子67岁酒驾摩托车被抓要扣留吗
·我朋友昨天南航到潮汕机场途中转机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飞机上的东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结婚
·沈律师您好 我于2017年通过中介购买一套还没办理产证的二
·近日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报道说卖米肉的以三无产品的名义被打假了
·,要求我赔偿,这是勒索吗?
·今天在**火车站对面路不熟转弯过去才发现逆行了,会怎么处罚
·我直行,对方轿车转弯,发生掽撞。对方全责。我三根肋骨骨折。对方能陪多少钱多少钱?
·降薪是否等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交通事故,本人驾驶两轮摩托车正常行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