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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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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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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禁止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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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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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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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或印记、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标志等等,这些标志如果被注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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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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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成要素中如果含有这些禁用标志中的任何一项,一经发现,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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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当被宣告无效。(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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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显著性显著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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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注册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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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11条禁止仅仅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特点的标志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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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但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第12条规定三维标志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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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但具有功能性的三维标志不得注册。这些标志本身所具有的通用性使其不宜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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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显著性条件,因而,这类标志如果在没有获得显著性的条件下被注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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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发现,就应当被宣告无效。(三)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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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主要表现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文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如申请人伪造营业执照、涂改经营范围等。(四)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是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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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他人已经在先取得的权利。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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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则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应当依法宣告无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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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情形,主要包括与他人在先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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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初步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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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
著作权
、外观设计
专利
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权相冲突。那么如何判断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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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登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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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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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以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但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与他人的姓名权冲突时,如果该姓名属于重名率很高的姓名,或者是具有其他含义的姓名,即使未得到本人的许可,也很难被认定为冲突;二是地理标志属于一个地方的公有财产,该地区的所有企业都可以标注在自己的产品上以表明产地,已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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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地理标志,不仅会误导公众,也与该地区的地理标志权相冲突,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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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16条规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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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虚假地理标志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注册无效的请求,但使用虚假地理标志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五)抢注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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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注他人的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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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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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13条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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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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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容易导致混淆的,一经发现,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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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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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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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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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一经发现,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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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2.抢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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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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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具有相当的使用历史和使用范围,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并能够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而也往往成为抢注的对象。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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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32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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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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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3.代理人或代表人抢先注册被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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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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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无效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合法提交相关材料到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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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对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
讼,要求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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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进行判决。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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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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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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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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