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加班对于现今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加班肯定不会是无偿的,如果所属公司不给加班费就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这些规定就是为了约束有关企业的加班操作。尽量减少从业人员的损失。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因此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而快餐店的小时工、兼职人员等,大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这类人员只能享受法定节日一天300%的加班费,而不享受双休日的双倍劳动报酬。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件较为平常的事。由于不定时工作制无法按时上下班,也没有办法按照上下班时间计算出勤,所以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是无法统计的,不需要遵守每天工作8小时的要求,也不存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双休日加班的问题。通俗地说,不定时工作制是没有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的。但是不定时工作制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工作即发加班费的,无需累计工作小时。所以不定时工作制岗位遇见法定节假日中也要提供劳动的,按照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加班费。由于不定时工作制与标准工时制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凡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必须得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现在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要求很高,按照《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基本锁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从上述要求来看,公司内部全员实性不定时工作制是不可能的。如果你们的公司没有得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实性不定时工作制的话,那所有超过标准工时制的工作小时都必须如实补发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所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希望规范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实施。其中,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调整为以下范围:(一)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二)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三)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同时,为了遏制经济领域内大量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不正常现象,这次的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增加了对不定时工作制工资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年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加班的方式虽说有很多种,但是您最后关心的依旧是自己的工资问题,只要所属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就不会给所属员工带来太多困扰,可实际往往却与您的期望相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
·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
·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哪个劳动者都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呢?而要是劳动者擅自离职单位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劳动合......
·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法当中有基本工资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又有不同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又是不一样的,其实劳动法当中规定每个行业的基本工资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在下面为您罗列出来了。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
·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撞到了人,此时在保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这个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此都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是接到报案后,派遣相关人员到现场......
·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一般理由......
·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
·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二、贷款的种类。三、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亏损、垫交被挪用......
·
团伙盗窃怎样量刑 共同盗窃怎样处罚
团伙盗窃要求至少是3人有共同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否则的话不能认定构成共同犯罪。既然是涉及到共同犯罪,那在量刑的时候自然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份才行,究竟构成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团伙是指纠集在一起......
·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不需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可不可以讨回工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证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1、需确认是否办理过任何入职手续,或保留在该酒店工作的任何证明(当然,你并未签订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
·
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
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如今,车祸频发,无论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受害人都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的。那么是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索赔呢?换言之,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交通事故致身......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宝应县看守所
江苏省宝应县看守所地址坐落在扬州市宝应县城城北,直属于宝应县.......
·
常州律师说法:受胁迫所写的“欠条”有效吗?
孙某某与马某某是多年的朋友,孙某某欠马某某货款167000元,后因......
·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地打击了相关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招纳更多劳动者,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相关的施工单位会针对工程款做一个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那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
物业公共区域业主拥有的权益
无偿利用业主共用财产,进行有偿经营的方式是:利用电梯间、公共走廊、物业外墙、楼顶等作为广告展位出租;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小区内道路两侧作为停车泊位,收取停车费;利用大量物业地下室,对外出租,获取租金;利用地下车库,重复二次收取管理费用等。......
·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遇到纠纷,合同便是我们快速解决纠纷的利器,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你也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怎么算?”之类的问题,就让的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番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们200多业主买了山投城上城的房子,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们房子的价格,这算不算开
·
儿子自*之后,却发现他与女孩拿了结婚证,但父母没有见过她本人
·
卖房者违约不卖房如何解决
·
同车人喝酒,司机喝酒,同车人却司机喝酒,什么责
·
以他人名义签订了租赁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
我在安阳***买的房子当时说是13底交到现在只盖了2层,我们该怎么
·
是依然去郊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还是去现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1,妈妈留下的遗产,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