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
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原则,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体现了违约金的公平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可见,没有上限的违约金,却有明显的调整空间,使违约金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未明确计算方法的,可以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利率的四倍或具体损失等综合计算。
从我们整理的资料看,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但是违约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就是违约金过高,超过部分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就如民间放贷,超过合理的利率成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什么权利义务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什么权利义务(一)承运人的主要权利1、承运人的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合同怎么解除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签订合同之时并不一定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我们通常都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履行期限来履行我们的合同,但是我们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如果没有约定合同是否就归于无效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不是必须的。对未约......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一、变更合同金额之诉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范本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惨痛的,我们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一旦发生,就需要签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范本甲方:......


·实质审查的生效相关内容
      实质审查的生效相关内容一、实质审查的概述和种类实质审查亦称完全审查制度,1836年创设于美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明创造的数量日益增多,登记制往往使没有任何科学技术价值的申请也获得专利权,这引起了许多专利使用者的不满,因此舆论要求对发明......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怎样写
      就房产的分割,并不是一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发生,实践中要是家里子女众多的话,那么也有可能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而此时要是协商好了的话,那么需要签订一份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家庭房产分割......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南昌望城新区璜溪村、璜溪垦殖场,石埠镇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  补偿标准:区片价:507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辛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介绍:    辛某(男)是山东省邹城市香城镇人,孙某(女)是郯城县新村乡人,两人在临沂打工时认识并建立恋爱..,双方于2004年8月23日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两人结婚后日子虽然过的平淡,甚至有些艰辛,但是夫妻恩爱......


·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怎么离婚?
      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无法确定与被上诉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李某”就是提起诉讼的本案原告,系认定事实不清。本案能锁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上诉人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格原告。 ......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一、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的手续流程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


·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
      在经历了婚姻不幸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财产等事情,一些和平离婚的夫妻就可以用和平的手段进行离婚,但是一些有争议的离婚的夫妻就要进行离婚官司,离婚官司就要用到离婚律师,那么在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呢?下面的我们就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关于异地离婚的问题
·营运车跟非几动车出事故,怎样定责
·在学校工作七年整,单位没跟我签合同,也没跟我交社保,我应怎样维权
·我就没办法去理赔吗,我的车撞人了
·花呗借呗逾期了3个月,收到律师函,我把逾期的还了剩下的按期还
·我父的存单被别人做底押货款己还:父已去世:母老年尺呆存单取不
·请求帮助:9级伤残怎样赔偿
·您好,关于贷款的问题想请教一
·离婚,问财产分配问题
·你好,杨律师,我是做装修行业的,客户已经搬进去了,没有签验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