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多半是会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就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获得赔偿的时候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故应以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进行处理。夫妻一方在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性,依法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车祸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肇事人支付的生活补助费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即个人财产。法律之所以规定加害人必须赔偿受害人生活补助费,就是为了保障今后基本生活的需要。既然是个人财产和“养命钱”,另一方在离婚时就无权主张分割。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原则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伤赔偿款,都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而要是夫妻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也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就车祸赔偿来说,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是不能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也因此马路上车流量越来越大,相对的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多,那么交通事故哪里处理?应该如何报警?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哪里处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因此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这里我们提供一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供参考。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甲方:(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
·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
现在拖欠工资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有的公司是故意拖欠工资,对于故意拖欠工资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许多人不知道故意拖欠工资罪的一些事项以及哪些情况属于故意拖欠工资,为您解答。一、故意拖欠工资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
·
试用期工资结算其实也就是试用期内的工资计算,我国法律规定
试用期工资结算其实也就是试用期内的工资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单位也是要支付其相应的工资。那到底这试用期工资结算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某个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解除,不然的话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看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看解除劳......
·
第三方责任险包括了赔偿对方车辆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第三方责任险包括了赔偿对方车辆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对于有车的朋友来说,除了强险是必须要上的,在上保险的时候,会有人给推销各种其他保险,许多人也会给自己的爱车上其他的险种,那么,如果在路上行驶,一旦发生事故,第三方责任险包括了赔偿对方车辆吗?下面......
·
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
由于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房产中介一般也会收取较高的中介费。而通常中介费的支付都是在交易成功之后,那么,在法律上,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事实上,房屋中介从事的......
·
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近亲结婚的后果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近亲结婚,这与我国传统的“亲上加亲”背道而驰。那么我国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呢,近亲结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些问题。一、近亲结婚的后果(l)遗传病发病率高:有36%的遗传病是由亲、表、堂婚姻所致。例如......
·
企业要怎么处理债务纠纷
企业要怎么处理债务纠纷一、企业要怎么处理债务纠纷1、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 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案情简介: 家住武昌区的李某某携带外形类似冰毒的晶体若干,来找吸毒人员柯某某,称自己带来的是冰毒,并请柯某某品尝。......
·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
·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已经成为您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置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然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人们缺乏一定的购房知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购房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犯。那么当事人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可是找不到女方本人 有什么办法吗
·
没办结婚证花了8万,过了三个月说没共同语言,彩礼许退还吗?
·
我老公有过刑事案件想参加西点培训?请问学校能查到吗san
·
你好,我问下关于诉讼离婚的事情:今年6,17号第一次在晓天法
·
老公出轨和小三同居
·
没有烟草证卖假烟怎么举报
·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
借据写的是父子但只有父亲一人按印假如父亲死了借据生效吗
·
在工作中脚受伤了,在家休息一个月,工伤工资每天是多少san
·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