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撤销假释的情形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适用假释的罪犯来讲,此时虽然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也是有一个假释考验期的,要是在这段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又发现漏罪,就会撤销假释。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

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

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

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

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

4、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下列规定之一,撤销假释: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批准。

二、撤销假释后罪犯怎样处理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再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将其收监执行。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新作出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减掉。

3、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上文主要为您总结了四种可以撤销假释的情形,对于已经适用假释的罪犯来讲,最好多了解一下,当然现实中,也要管好自己的行为,不能出现上述的情形,否则的话假释就会被撤销,那么自己就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福州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


·验资证明多少钱?需要什么材料?
      验资证明多少钱?需要什么材料?一、什么是验资证明?验资证明也叫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二、验资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结婚回礼该回给谁
      现如今,亲朋好友结婚的,如果邀请了自己的话,那么肯定是要送上一份礼物以表自己的心意。而作为当事人,在结婚之后也是需要对送了礼的人进行回礼的。那具体而言,结婚回礼该回给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回礼该回给谁婚礼回礼,是感谢来宾......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2023年镇江律师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刑事、劳动案件收费规定
      镇江市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司法厅的规定来执行,具体如下: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起诉阶段......


·乐陵田律师成功办结一起拐卖儿童案
          2015年8月份,被告人阿某电话联系受援人日某询问是否有买小孩的人家,日某找到与其一同打工的王某,二人共同商定寻找买家,从中牟利。王某又找到其某村村民李某,因李某长子婚后多年无子,日某与李某商定孩子的价格为52000元,双方进......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医疗事故频发,不止身体受到伤害,关于赔偿问题也是您一直关注的问题,那么,十级医疗事故是怎样判定的?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又是多少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医疗事故标准划分1、一级乙等医......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海外研修合同服务期赔偿
·司法鉴定不需要通知我这亲戚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
·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合伙投资一个工程
·男方婚外生子的刑事诉讼,男方婚外有私生子
·来律师,有一起强拆的行政诉讼案件想请你做律师。不知行否?
·您好,我弟弟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还套牌了,已经拘留了十五天,又转看守所服刑了三天,现在出来了,交警
·一个朋友借了000块钱 当初答应4小时可是他总是找借口 我看他也没有还的意 我
·他现在有没借我钱的录音怎么办?是我帮他办事情他答应给我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