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个人投资者如何起诉上市公司?

首页>>法律知识

    个人起诉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虚假陈述赔偿,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

    《证券法》第63条、第161条、第202条中,已对各类虚假陈述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形式作了规定,并赋予被侵权的投资者享有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因此,投资者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处罚决定或者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但是,投资者的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后,法院方为应当受理。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提起诉讼的投资者都能获得赔偿,只有其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且符合诉讼时效条件的投资者,才有可能胜诉。

    投资者对虚假陈述者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投资者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部、其他行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处罚;或者既有行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除提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外,还须提交以下证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复印件,这主要是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还可以包括股东卡;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这主要是对帐单和股票成交记录单(交割单也可,但对帐单和股票成交记录单较清楚)。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投资者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例外情况的除外。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后,行处罚当事人对其受到的行处罚申请行复议或者提起行诉讼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有关行处罚被撤销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者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有证据证明虚假陈述内容最初源于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的,人民法院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所有原告同意后,应当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府所在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当事人不申请或者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不得移送案件。

  


   投资者可以选择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多个原告因同一虚假陈述事实对相同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既有单独诉讼也有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提起单独诉讼的投资者参加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原告人数应当在开庭审理前确定;原告人数众多的应当推选二至五名诉讼代表人,每名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应当经过其所代表的原告特别授权,代表原告参加民事赔偿案件开庭审理,代表原告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等,与被告进行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对人数众多的原告承担民事责任时,可以在判决主文中对原告赔偿总额作出判决,再将每位投资者的姓名、投资期间及其投资损失等列表附于民事判决书后。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共同诉讼是一种人数确定的非必要的共同诉讼,相关诉讼受理费应当在立案阶段由投资者作为原告预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个人投资者如何起诉上市公司?
          个人起诉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虚假陈述赔偿,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证券法》第63条、第161条、第202条中,已对各类虚假陈述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IPO法律问题汇总
      (一)历史出资问题1)历史问题,从最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规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如对现在不构成重大影响则不是障碍,如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在报告期内,构成发行障碍;目前来说,历史出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形资产出资。2)资产是否存在纠纷,债权人是否提出异议;3)资产不完整,出资不真实均应采取相......


·证券索赔须知
      1、哪些人能索赔?xx证券当时的违规过程、具体时间点、谁买了多少、损失多少,判定哪些人符合索赔条件等,都需要等证监会最终查处结论,投资者才能当做起诉依据。律师表示,股票买入时间点必须是乌龙指事件后买入的,期货则是T+0交易并可以做空。由于A股股票当前不能同日卖出,当天损失难以估计。......


·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公司法》对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要求必须征得半数股东的同意。而与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南京五险一金查询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南京医保个人账户查询、个人历年缴费情况查询等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南京......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期间,,只有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情况下才能享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但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条件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过此时确定城市私房的价格就是比较复杂的了,那究竟该价格要怎么确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如何确定《城市......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1.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2.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看守所内羁押的人员是在押人员,看守内守卫虽然没有监狱中那么严格,但也是不容易逃脱的。如果有被羁押的人员逃脱的情况,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就属于失职,严重的情况会构成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发包方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发包方组织的全包或部分经营管理......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


·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是原高淳县看守所、高淳县.看守所,地址:南京......


·某某华抚恤金分割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接受东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我随即会见了......


·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声笑语,最后到了两看两厌的地步。生活已经无法共同进行,那么分道扬镳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现实......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条文只适用于配偶是非军人一方对军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请问您是在泗阳吗,我要打离婚官司
·您好,红星法院审理房屋买卖纠纷吗?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医药费与误工费能让摩托车赔吗
·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老公经常打我,打的浑身淤青,鼻血直流,一个月打两三次,我们有结婚证,但是被他全都
·因客户付订金过晚导致交期延迟是否合理?
·新快乐,请问我是南京拍照,我现在回湖北荆州沙市了,我车需要审,现在已经过了审日期了,也就是逾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