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收费
日前,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向医患双方各预收50%;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医患双方各支付50%。
病人要求医院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医院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具体标准由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按复印成本核定。
如果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鉴定费,可以向受理鉴定的医学会提出申请,经医学会批准,可以减免。
《通知》最后规定,此项收费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由省医学会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重新核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采取的是谁申请谁预付的原则,再次申请鉴定仍需缴纳一定的费用,但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针对不同主体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承担主体也是不同的,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双方缴纳的比例。更多关于医疗鉴定的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
一、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区别:1、适用人群不同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
·
医疗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
·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的认定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应该如何判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的认定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应该如何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不单单只是谁是受害者,对方就是责任承担主体那么简单直接。在我国各类法律中对此都做了明确规定,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在法律中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如何认定的。1、发生医疗损害,由医疗机构代替医务人员对患者负责。(1)《侵权责......
·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医疗纠纷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一部分是因为医院的失误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患者和医者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对他们造成了侵权的行为。那么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呢?一、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呢构成医疗侵权责任,还要求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错。......
·
打医疗纠纷的官司需要多少
打医疗纠纷的官司需要多少钱一、什么是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1、收取诉讼费......
·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一、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
·
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经确定,日后是否还能要求增加?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
·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一、什么是版权保护版权保护,又称著作权,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权法的实质是一种控制作品使用的机制。中国因特网版权保护的关键是在促进网络发展和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间寻求平衡,当务之急是尽......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
无锡律师对一起诈骗罪案件成功辩护
被告人刘某某虚报住址、简历、身份证号码并使用假的学历证明应聘到某某公司任销售员,以便找机会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并使该公司无法找到他。刘某某在某某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刘某某为某某公司到徐州收取其经手销售给客户货款。刘某某收取货款之后,遂更换手机号......
·
泰州李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成功改判
轰动一时的泰州-兴化男子李xx伪装车祸,杀害怀孕妻子案,昨天在泰州市兴化公开一审宣判,李xx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2日,被告人李xx与24岁的被害人夏某,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之后双方家庭因为彩......
·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现在有很多的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倒闭,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之后企业应该先有限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公益的债务,其次就是员工的补偿费用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的问题。一、公司破产员......
·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一、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控辩双方收集和出示证据,法庭采纳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二、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1、是有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查明案件事实;......
·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市××区××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检察院向B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C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B调查取证。(应......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试用个月,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
我在网贷上借了,有400的购物金额,这是怎么回事
·
胡伟律师您好,我从网上了解了一下您。我想找您当面咨询点法律方
·
今天收到你们的律师函,请问我们小区的房子外墙漏水是不是找物业
·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
我想问一下我旁边,有卖烟草的。我能不能审请办理烟草证
·
事故发生时间:我父亲于2020年9月29日于江苏启东的工地发
·
大货车给厂家造成损失,不赔付!怎么办?
·
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绝赔偿交强险,对不对
·
你好,我们给江苏一家天猫店供货,对方拖欠货款100余万,已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