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离婚房产归哪一方所有
(一)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二)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
此时宜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
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本文认为,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补偿原则。
(四)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
《婚姻法解释(三)》既没有认定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条仅仅规定了补偿坚持的原则标准: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没有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五)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时,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六)婚前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诉讼时还未取得房产证
此种情况因房屋产权尚未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法院将拒绝对房屋的产权归属做出裁判。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除非有特别说明赠予子女夫妻双方,否则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款,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对该笔债务做出清偿或承担。这便是对夫妻离婚了借款处理的内容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
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债务人不按照事前约定归还钱款那债务人就违约了,这时候债权人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为您解答。一、债权人不能私自变卖债务人资产债权人没有执法权,因此债权债务相关中,债权人......
·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存款保险费率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存款保险的主要作用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
·
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
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持积极态度。在鼓励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同时也不断改善经济和法律环境鼓励外国企业在中国进行上市、发行债券等资本融通。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发行债券有关问题,证监会表示,......
·
退货运费险协议中的退货运费险条款 现在网购已经成为大众生活
退货运费险协议中的退货运费险条款现在网购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无论哪种商品,网络上几乎都可以购买得到,如果对商品不满意,还可以申请退货,这大大降低了购买到不满意的商品的风险,但退货的运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运费险的出现,帮买家解决了这个难题。那退货运费险条款都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
·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有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法》关......
·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上,可以把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为人明知银行系统发生故障而取款的行为(以下称先前取款行为);第二部分是行为人得到额外款项之后不退还的行为(以下称事后占有行为)。恶意取款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对这两部分......
·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自我国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政府对大气环境质量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当您的实现都在关注最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时,你是......
·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
盐城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1、看守所每个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为收物时间。2、地点在盐城市看守所收物会见室。3、对在押人员近亲属寄送的物品,盐城市看守所要严格检查。经检查同意接收的物品、现金,按规定详细登记,并由送钱、物人签字。对于不接收的物品,要求其亲属带......
·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深圳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通过中国兴业网上银行转账时错将卡号码打错,将近9万元打进甘肃天水市区一个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户头当中,公司在发现失误后即通过兴业银行查询得知该卡号所有......
·
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流程一、诉讼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2、特殊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
·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房屋交易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当事人一般会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是进行交易的房屋实际上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无房产证的房屋买......
·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生活中产生矛盾的,可以暂时的分居,然后缓和矛盾。但如果分居之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么也就可以选择离婚。说到分居离婚,您知道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必须是因感情......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手指受伤评残,左手中指缺少一小部分请问能平几级
·
在私人单位上了10班 没交五险 没签合同 现在不干了 能得到赔偿
·
亲戚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占用了我家易地搬迁名额,导致我们家现
·
你好,我也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件,是与名族净水机厂家的,能电话咨
·
离婚铺面应该怎么处理,我在2007年买了一个铺面
·
就是想咨询下我一个朋友在富民看守所可以见他吗还有就想问下借给
·
你好,我们给江苏一家天猫店供货,对方拖欠货款100余万,已
·
另外一方不肯离婚这样要怎么处理
·
法院以什么形式送传票到被告手中?电话或语音电话通知有效吗?
·
我家盖房子,规划不批,我的房子规划是一条路,房为清代末,标准的险房,我该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